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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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 警告、罚款1000元 | 1000 | 三门峡市统计局 | 2015-09-21 | 三统罚字〔2015〕1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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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 | -- | 城市基础设施、公路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勘察,工程监理,设计,造价咨询,园林绿化(包括苗圃、花卉),市政工程,供热,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弱电管网工程,建筑材料,物业管理,室内外装修,酒店、旅游业经营,公共交通,饮品生产、经营,广告经营等。(以上经营项目限所属企业经营,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更多 | -- | 2099-12-31 | 灵宝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 | |
2 | 用字第4112822023XS0004378号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灵宝市焦村城市供水厂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2023-10-25 | 2026-10-25 |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3 | 411282100000887 | -- | 城市基础设施、公路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房地产开发,建筑施工,勘察,工程监理,设计,造价咨询,园林绿化(包括苗圃、花卉),市政工程,供热,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弱电管网工程,建筑材料,物业管理,室内外装修,酒店、旅游业经营,公共交通,饮品生产、经营,广告经营等。(以上经营项目限所属企业经营,凡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凭许可证经营)* ...更多 | -- | 2099-12-31 | 灵宝市工商行政和质量技术监管局 | |
4 | 三环审<2020>97号 | 灵宝市产业聚集区供水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对项目的审批 | 2020-06-01 | 2025-06-01 |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 | |
5 | (灵税)许准字﹝2021﹞第(608)号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 2021-06-09 | 2099-12-31 | 三门峡市灵宝市国税局 | |
6 | 三环审﹝2020﹞97号 | 环评批复 | 环评审批 | 2020-06-01 | 2025-06-01 | 三门峡市灵宝市环保局 | |
7 | 用字第4112822023XS0002381号 |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灵宝市程村乡镇一体化供水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2023-10-11 | 2026-10-11 | 灵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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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豫1282民初332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 | 被告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工程款200000元,并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19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利息至款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65.50元(已减半),由原告Z某某负担158元,被告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10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3-07-26 |
2 | 其他 | (2021)豫12执异96号 | 第三人 | - | -- | 驳回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08-30 |
3 | 合同纠纷 | (2020)豫12民终1343号 | 上诉人 | - | 400000 | 一、撤销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2020)豫1282民初169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0-12-02 |
4 | 合同纠纷 | (2019)豫1282民初4890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Y某某,河南水建集团有限公司,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2587882.41 | 一、被告河南水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M某某工程款1826554.68元及利息(其中1735226.95元,从2014年8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2019年8月20日至款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其中91327.73元的质保金,从2016年7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从2019年8月20日至款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二、被告河南水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M某某商砼款500000元及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从2014年8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2019年8月20日至款实际给付之日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三、被告河南水建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原告M某某履约保证金167000元及利息(从2014年8月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从2019年8月20日至款实际履行完毕之日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已经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四、被告河南水建集团有限公司退还原告M某某图纸押金3000元;
五、驳回原告M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一、二、三、四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673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鉴定费200000元,由原告M某某负担140836元,被告河南水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4583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0-22 |
5 | 合同纠纷 | (2019)豫1282民初4063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灵宝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80160 | 被告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P彭坤装饰装修物价值880160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905元,由原告P某某负担7304元,由被告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2601元。评估费用共计35000元,由原告P某某负担7500元,被告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75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7-24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9)豫1282民初617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C某某,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2480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12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19-12-25 |
7 | 合同纠纷 | (2019)豫1282民初257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Y某某,河南水建集团有限公司,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7956143 | 准许原告G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7493元,减半收取33746.5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8746.50元,由原告G某某负担 ...更多 | 2019-11-04 |
8 | 合同纠纷 | (2019)豫12民终950号 | 被告 | - | 70585 | 一、撤销灵宝市人民法院(2017)豫1282民初178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灵宝市人民法院重审。
二审案件受理费70585元,上诉人G某某预交38423元,上诉人河南水建集团有限公司预交32162元,均予以退回 ...更多 | 2019-04-30 |
9 | 其他 | (2018)豫1282民初4062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灵宝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15258440 | 一、原告P某某与被告灵宝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元月27日签订的《城投公司办公楼承建合同》为无效合同;
二、被告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返还原告P某某投资款15258440元;
三、原告P某某将其占有使用的被告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地下室(设备间除外)、一层、二层房屋,东头小二层楼房,后院车库1间、平房两间及门岗1间,西头门洞(含房屋)及公用场地退还给被告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驳回原告P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二、三两项判决内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0391元(原告已垫付),由被告灵宝市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13350元,原告P某某负担1704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9 |
10 | 其他 | (2018)豫12民初67号 | 被申请人 | - | 88842355.7 | 冻结被申请人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价值88842355.7元的资金或查封相应价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8-09-25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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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C某某,新乡市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人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17-09-07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C某某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17-05-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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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豫1282民初3324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23-07-24 | |
2 | 其他 | (2022)豫1282民初285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22-07-25 | |
3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豫1282民初5768号 | 原告 | 原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22-03-15 | |
4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豫1282民初5768号 | 原告 | 原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21-11-17 | |
5 | 租赁合同纠纷 | (2021)豫1282民初5768号 | 原告 | 原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Z某某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21-11-17 | |
6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豫1282民初5088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21-05-19 | |
7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19)豫1282民初4890号 | 被告 | 原告: M某某 被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20-08-27 | |
8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豫1282民初169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20-07-31 | |
9 | 合同纠纷 | (2019)豫1282民初4063号 | 被告 | 原告: P某某 被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20-07-16 | |
10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0)豫1282民初1696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灵宝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灵宝市人民法院 | 2020-0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