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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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分局 | 2021-07-31 | -- | |
2 | 其他规避执行 | 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共8463278.77元 | --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0-10-12 | 〔2014〕穗天法金民初字第2446号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分局 | 2020-07-27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乐从分局 | 2020-07-27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乐从分局 | 2019-07-12 | -- | |
6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分局 | 2019-07-12 | -- | |
7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乐从分局 | 2018-07-16 | -- | |
8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从分局 | 2018-07-16 | -- | |
9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佛山市顺德区钢达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4917302.26元及利息(截止2015年1月20日的利息为333565.41元。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9%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盛隆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4769189.05元及利息(截止2015年1月20日的利息为323625.38元。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9%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三、被告佛山市钜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4847645.63元及利息(截止2015年1月20日的利息为330686.20元。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9%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四、被告佛山市顺德区焯烨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4951159.57元及利息(截止2015年1月20日的利息为335914.81元。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9%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五、被告佛山市顺德区钢达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盛隆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钜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焯烨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96000元。
六、被告佛山市顺德区钢达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盛隆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钜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焯烨贸易有限公司对上述一至四项债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七、被告韦艳枝、劳伟潮、陈伟国、陈业棠、曾妙结、黎焯荣、黎焯辉、何丽英、陈观其、江彩云、陈胜辉、林俏明对上述一至五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受理费14346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48462元,由被告佛山市顺德区钢达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盛隆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钜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焯烨贸易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45000元,其他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负担3462元。 ...更多 | --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15-08-07 | 〔2014〕佛城法民三初字第1459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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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0-07-27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乐从分局 | -- | -- |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12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乐从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16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乐从分局 | -- | -- | --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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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5)佛城法执字第03451号 | 2015-08-07 | (2014)佛城法民三初字第1459号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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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7482874 | (2023)粤0604执恢1111号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7-13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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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800604347 | --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0900012239 | -- | ???????????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0800784563 | -- | ???????????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0900021478 | -- | ??????????? | -- | -- | 佛山市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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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粤0604执恢692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22)粤0604执恢692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异议申请书。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3-05-23 |
2 | 合同纠纷 | (2021)粤0604执异745号 | 被执行人 | - | -- | 变更本院(2015)佛城法执字第3451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为佛山市禅城区飞越无限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原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就本案所涉的权利义务由佛山市禅城区飞越无限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继受。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1-11-02 |
3 | 合同纠纷 | (2020)粤0106执24507-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粤0106执24507号案件本次执行。
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对本裁定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更多 | 2021-03-31 |
4 | 合同纠纷 | (2020)粤0604执异613号 | 被执行人 | - | 4301015.7 | 追加佛山市腾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院(2015)佛城法执字第3451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原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就本案对佛山市顺德区钢达贸易有限公司在本金4301015.7元及相对应利息范围内的权利义务由佛山市腾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继受。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20-11-30 |
5 | 合同纠纷 | (2015)佛城法执字第3451号之五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5)佛城法执字第3451号案终结本次执行。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3-30 |
6 | 合同纠纷 | (2016)粤0606执6667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6)粤0606执6667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8-03-26 |
7 | 合同纠纷 | (2016)粤0606执1199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6)粤0606执119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0-24 |
8 | 其他 | (2016)粤0606执1195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6)粤0606执1195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10-11 |
9 | 其他 | (2016)粤0606执8933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院(2016)粤0606执8933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7-26 |
10 | 其他 | (2016)粤0606执8933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8468991.71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佛山市烨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创帝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汇际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钜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H某某,L某某,L某某,G某某,Z某某,J某某,C某某,L某某的银行存款人民币8468991.7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等额收入;或查封、扣押、变卖、拍卖被执行人等额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8-0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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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佛山市鸿钢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钜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佛宏贸易有限公司、C某某、D某某、M某某、C某某、C某某、J某某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9-01-14 | |
2 | 人民法院公告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5-03-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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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12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被告: 佛山市鸿钢贸易有限公司,J某某,C某某,D某某,C某某,H某某,佛山市顺德区佛宏贸易有限公司,M某某,C某某,佛山市钜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C某某,C某某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5-09-09 | |
2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4)穗天法金民初字第2446号 | 被告 | 原告: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告: 佛山市钜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C某某,C某某,J某某,L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15-06-10 | |
3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12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被告: 佛山市顺德区佛宏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钜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鸿钢贸易有限公司,J某某,C某某,M某某,C某某,C某某,D某某,C某某,H某某,C某某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5-04-24 | |
4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126号 | 被告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被告: 佛山市钜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佛宏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鸿钢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钜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J某某,C某某,M某某,C某某,C某某,D某某,C某某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5-04-24 | |
5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5)佛顺法民二初字第30号 | 被告 | 原告: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 被告: 佛山市鸿钢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钜成钢材贸易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佛宏贸易有限公司,C某某,D某某,M某某,C某某,C某某,J某某 | 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 | 2015-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