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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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查,齐齐哈尔市金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金盾商务大厦企业已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税务局于2021年2月26日出具证明:当事人在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税务局的企业状态为非正常、已注销。2021年3月份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登记注册的经营地点进行现场检查,登记住所没有该企业。有见证人证实该企业已多年不存在了;据此我们认定该企业已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现已查明当事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主要有下列证据证明:1、企业实地核查记录表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已对当事人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实地检查记录的事实。2、税务提供的企业申报信息证明,证明当事人未办理税务登记或者连续六个月无申报纳税记录或已注销税务登记六个月以上的事实。 ...更多 | -- | -- |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5-28 | 齐建市监处〔2021〕1306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