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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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 一、对当事人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真烟总额1560.00元6%的罚款,罚款金额93.60元(玖拾叁元陆角整),上缴国库;违法的真品卷烟,打印订货编码为“PEYC530828100757” 84mm红河(软甲)24条、84mm红塔山(硬经典)3条,卷烟共计2个品牌27条,送检2条除外返还当事人。二、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84mm红山茶(软)6条(送检1条)、84mm红河(软甲)4条(送检1条)公开销毁。 ...更多 | 94 | 澜沧县烟草专卖局 | 2020-12-01 | 澜烟处〔2020〕第1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