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捌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王红光
91511502MA66G73Y78
100万元人民币
-
常州市金坛区金东工业园维南五路88-3-1001号
荣誉奖项1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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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1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1

开庭公告 4

被执行人 1

序号
执行标的(元)
案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1
858755
(2023)川0703执7986号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2023-11-09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合同纠纷
(2021)川0191民初8103号
原告
原告:
四川捌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绵阳市川辰电动车有限公司
--
--
2021-06-25
2
合同纠纷
(2021)川0191民初8844号
原告
原告:
四川捌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绵阳市川辰电动车有限公司
--
--
2021-06-25
3
其他
(2021)川0191财保180号
申请人
-
313000
对被申请人绵阳市川辰电动车有限公司名下的中国农业银行××账户2224××××××内存款冻结313000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冻结银行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期限不超过三年。申请人如需续行保全,须在保全期限届满的十五日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续保申请导致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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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07

法院公告 1

-
序号
公告类型
案由
当事人
公告法院
公告时间
操作
1
裁判文书
合同纠纷
常州捌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2023-09-10
2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合同纠纷
常州捌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2023-07-04

开庭公告 4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2022)川0112民初8357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常州捌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2022-11-08
2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2022)川0112民初8693号
被告
原告:
H某某
被告:
常州捌吾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2022-11-08
3
合同纠纷
(2021)川0191民初8103号
原告
原告:
四川捌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绵阳市川辰电动车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6-10
4
加工合同纠纷
(2021)川0191民初8844号
原告
原告:
四川捌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
绵阳市川辰电动车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06-10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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