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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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 | -- | 成华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5-18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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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 2021-05-18 | 成华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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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0)川1402民初45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四川坤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65125 | 被告四川坤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Z某某工资65125元。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四川坤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08 |
2 | 劳动争议 | (2019)川1402民初4602号 | 第三人 | 原告: 中建泓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68155 | 原告中建泓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不应支付被告Z某某工资68155元。
本案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Z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12-23 |
3 | 其他 | (2019)川1402执541号 | 被执行人 | - | -- | 现告知你们,本院(2018)川1402民初957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中建泓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已代为履行完毕,本案执行终结 ...更多 | 2019-03-1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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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1)川1402民初2829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中建泓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坤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2021-06-18 | |
2 | 劳动争议 | (2020)川14民终668号 | 上诉人 | - |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7-17 | |
3 | 劳动争议 | (2020)川1402民初453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四川坤嘉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2020-04-08 | |
4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8)川1402民初957号 | 第三人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中建泓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2018-07-17 | |
5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8)川1402民初957号 | 第三人 | 原告: G某某 被告: 中建泓泰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 | 2018-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