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大超建材土杂经营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闫超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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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洛龙区关林翠云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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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2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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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
其他
罚款0.01万元
100
洛阳市洛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5-22
洛龙市监处字〔2020〕50号
2
2018-10-01 至2018-12-31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未按期进行申报
其他
罚款
--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9-07-08
洛经税简罚〔2019〕184316号

裁判文书 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22)豫0302民初2289号
原告
原告:
洛阳市洛龙区大超建材土杂经营部
被告:
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240
一、被告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洛阳市洛龙区大超建材土杂经营部货款7240元,并支付自2020年3月19日起按年利率5.67%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以7240元为基数);二、驳回原告洛阳市洛龙区大超建材土杂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河南国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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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7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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