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变更日期 | 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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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7-12-22 | 经营范围变更 |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 专业承包;销售建筑材料(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五金交电(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陶瓷制品、卫生用品、灯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文化用品、日用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