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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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52658 | (2024)陕0112执4492号 |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 2024-03-18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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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611022MA70XC0X22 | 经营主体营业执照 | 公路工程建筑、房屋建筑、土石方工程服务;建筑劳务工程分包;砼结构构建制造;钢管钢模加工;工程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机械维修;管道工程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9-02-26 | 2099-12-31 | 丹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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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陕0112民初5704号 | 被告 | 原告: 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被告: 丹凤县商定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丹凤县商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张宁 | 954871.71 | 一、被告丹凤县商定工程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支付租金888607.67元、留购款100元、违约金66164.04元(违约金计算至2022年2月14日止;2022年2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违约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
二、被告丹凤县商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Z某某、张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中恒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737元(原告已预交),由四被告负担,于上述付款时间一并向原告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