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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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家用电器及电器配件质量违法行为 | 1.罚款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元整(:138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陆拾捌元整(:68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仟肆佰肆拾捌元整(:1448元) ...更多 | 1448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2-10-17 | 粤穗南综执(大)罚字〔2022〕171号 | |
2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立式燃气炸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生产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立式燃气炸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生产未标注执行标准的立式燃气炸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更多 | 1.处罚款人民币(大写)玖仟陆佰圆整,¥:9600元;2.没收非法财物:立式燃气炸炉1台。 | 9600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2-16 | 粤穗南综执(大)罚字〔2021〕558号 | |
3 |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电热开水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定。 ...更多 | 1.罚款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元整,¥:110元。(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大写)肆仟陆百壹拾元整,¥:46P10元) ...更多 | 4610 |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021-10-20 | 粤穗南综执(大)罚字〔2021〕5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