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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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工业园区甘溪路88号的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四)》第十项之规定,该行为属于较轻违法情形 ...更多 | 决定给予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 | 1000 | 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2-08-18 | 金南消行罚决字〔2022〕第0351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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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开202356 | 330751230627810099897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 2023-06-28 | 2028-06-28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局 | |
2 | 金人社许准字﹝2023﹞第51号 | 330701230523891263573 | 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 2023-05-24 | 2099-12-31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3 | 金市监许延字(2022)第﹝070300121﹞号 | 330751220707829665422 | 热食类食品制售 | 2022-07-18 | 2099-12-31 | 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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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2)浙民申17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W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2-04-01 |
2 | 合同纠纷 | (2021)浙0782执2674号之一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1)浙0782执2674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7-13 |
3 | 合同纠纷 | (2021)浙0702执2523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21)浙0702执2523号案件执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则申请执行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在二年内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或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1-05-18 |
4 | 合同纠纷 | (2020)浙07民终4800号 | 上诉人 | - | 8939428.57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4376元,由Z某某、H某某、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禾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2-08 |
5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0)浙0702民初834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 | 90601.68 | 一、被告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W某某停工留薪期工资18741.6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5360元,护理费16500元,合计90601.68元。
二、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免收受理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05 |
6 | 其他 | (2020)浙07行终639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0-09-28 |
7 | 合同纠纷 | (2020)浙0782民初7618号 | 被告 | 原告: 义乌市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L某某,朱和六,H某某,W某某,L某某,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禾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 | 5000000 | 一、被告W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原告义乌市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并支付利息(计算至2020年5月20日为3939300元,以后按月利率2%计付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被告Z某某、H某某、W某某、L某某、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禾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188元(已减半),由九被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9-03 |
8 | 合同纠纷 | (2019)浙0782执9232号之四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19)浙0782执9232号案件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6-19 |
9 | 其他 | (2020)浙0702行初26号 | 原告 | 原告: 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 被告: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0000 | 驳回原告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04-30 |
10 | 合同纠纷 | (2020)浙07民终1455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3-30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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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2)浙0702民初940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1-31 | |
2 | 劳动争议 | (2022)浙0702民初9405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2023-01-13 | |
3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1)浙07民终142号 | 上诉人 | -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5-21 | |
4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1)浙07民终142号 | 被上诉人 | -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2-01 | |
5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浙07民终4800号 | 上诉人 | - |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16 | |
6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0)浙0702民初834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1-05 | |
7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2020)浙0702民初8341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 2020-10-26 | |
8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浙0782民初7618号 | 被告 | 原告: 义乌市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L某某,Z某某,H某某,W某某,L某某,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禾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义乌市博玛制版有限公司,浙江博玛数码电子有限公司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20-08-20 | |
9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浙0782民初7618号 | 被告 | 原告: 义乌市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L某某,Z某某,H某某,W某某,L某某,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禾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义乌市博玛制版有限公司,浙江博玛数码电子有限公司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20-07-24 | |
10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2020)浙0782民初7618号 | 被告 | 原告: 义乌市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L某某,Z某某,H某某,W某某,L某某,金华市莱逸园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禾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浙江和和塑胶有限公司,义乌市博玛制版有限公司,浙江博玛数码电子有限公司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2020-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