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违反票据管理规定 | 罚款1000.00元 | 1000 |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 2018-06-25 | 沪银罚〔2013〕第024252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
1 | 0100455230007FX | 核辐射利用安全许可证 | 通过关于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申请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区县(重新申请)的申请 | 2023-11-22 | 2099-12-31 |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 |
2 | 沪环辐证﹝61672﹞ | 核辐射利用安全许可证 | 通过关于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申请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区县(新办)的申请 | 2021-05-27 | 2026-05-26 |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 |
3 | 0100455230006KK | 核辐射利用安全许可证 | 通过关于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申请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区县(重新申请)的申请 | 2023-10-20 | 2099-12-31 | 上海市松江区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 | (2023)沪0117财保318号之一 | 其他 | - | -- | -- | 2024-04-11 |
2 | -- | (2023)沪0117财保318号 | 其他 | - | -- | -- | 2023-12-13 |
3 | 物权保护纠纷 | (2018)皖0104民初6654号之一 | 原告 | 原告: 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智测电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330000 | 准许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250元,减半收取计3125元,由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09-10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宜商初字第2340号 | 原告 | 原告: 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苏锦法兰制造有限公司 | 80000 | 一、江苏苏锦法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货款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41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3月12日起;以39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4月13日起,均至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二、驳回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186元,减半收取1093元,由苏锦公司负担。该款已由铂悦公司预交,本院不再退还,由苏锦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铂悦公司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帐号:11×××05。) ...更多 | 2016-02-22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鄂掇刀民初字第00866号 | 原告 | 原告: 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荆门市得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116500 | 准许原告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荆门市得力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630元,减半收取1315元,由原告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01-06 |
6 | 其他 | (201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1088号 | 上诉人 | - | 4283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725元,由上诉人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4-09-01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松民二(商)初字第439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宝奇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 423000 | 一、确认原告南京宝奇镁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间编号为甲号的采购合同解除;
二、被告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南京宝奇镁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23,000元。
如果被告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25元,减半收取3,862.50元,由被告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4-24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松民二(商)初字第439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宝奇镁业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 423000 | 一、确认原告南京宝奇镁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间编号为甲号的采购合同解除;
二、被告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南京宝奇镁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423,000元。
如果被告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725元,减半收取3,862.50元,由被告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付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4-04-21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4)沪一中民四(商)终字第1088号 | 上诉人 | - | 428333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7,725元,由上诉人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2024)沪0117民初4650号 | 原告 | 原告: 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奥征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2 | -- | (2024)沪0117民初4650号 | 原告 | 原告: 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河北奥征金属丝网制品有限公司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4-11 | |
3 | 返还原物纠纷 | (2018)皖0104民初6654号 | 原告 | 原告: 铂悦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智测电力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 2018-09-10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宜商初字第02340号 | 其他 | - | 宜兴市人民法院 | 2015-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