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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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川0121执2129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9)川0121民初2478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1-27 |
2 | 其他 | (2019)川0121执2128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9-11-19 |
3 | 其他 | (2019)川0121执2128号 | 申请人 | - | -- | 一、查封被执行人Z某某位于金堂县赵镇金凤路XXX号X栋X单元XX层X号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号川(2018)金堂县不动产权第××号】;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后可以向本院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19-11-19 |
4 | 合同纠纷 | (2019)川0121民初517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德益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9550 | 被告Z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成都德益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支付修理费955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Z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6-2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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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送达公告 | 修理合同纠纷 | Z某某 | 金堂县人民法院 | 2019-06-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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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揽合同纠纷 | (2019)川0121民初2478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德益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 | 金堂县人民法院 | 2019-07-08 | |
2 | 修理合同纠纷 | (2019)川0121民初517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德益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金堂县人民法院 | 2019-06-12 | |
3 | 修理合同纠纷 | (2018)川0121民初5003号 | 原告 | 原告: 成都德益达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被告: Z某某 | 金堂县人民法院 | 2018-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