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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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经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2022年8月25日、9月6日、9月13日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从事成品汽油销售项目生产,你单位建有1台92#加油机、1台92#汽油和柴油加油机、1台95#汽油加油机、1台柴油加油机,共有92#汽油加油枪2个,95#汽油加油枪1个,柴油加油枪2个,你单位加油枪已采用自封式油枪。根据《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第4.1.1条要求:“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时排放的油气,应采用以密闭收集为基础的油气回收方法进行控制。”2022年8月25日,现场执法人员打开了加油机机械仓下方的盖板,发现1台92#加油机、1台92#汽油和柴油加油机、1台95#汽油加油机均装有二次油气回收泵,现场在执法人员监督下,你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提枪加油,1台92#加油机、1台92#汽油和柴油加油机、1台95#汽油加油机下方的二次油气回收泵均不在运行。2022年9月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你单位正在对车辆加注92#汽油,你单位1台92#加油机、1台92#汽油和柴油加油机、1台95#汽油加油下方配建的二次油气回收泵仍处于关闭状态。经询问,你单位现场负责人杨小红陈述,因你单位1台92#加油机、1台92#汽油和柴油加油机、1台95#汽油加油机下方油气回收泵连接阀门损坏,导致二次油气回收泵不在运行。经调查,你单位近两年内环境违法行为次数(含本次)为1次,近一年内未受到过环境信访举报,建设项目地点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外,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不足3个月。 ...更多 | 决定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确保二次油气回收装置正常使用,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 20000 |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 2022-12-02 | 通03环罚字〔2022〕323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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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07 |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8-12-14 |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