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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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1、公司2018年建厂,未组织安全设施设计;2、未组织新入职员工马延东、李海瑞、李明进行入厂三级教育培训;3、公司2020年7月15日进行室外供电线路更换作业,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但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4、天然气锅炉房可燃气报警仪未在正常使用状态;5、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地方(货物提升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更多 |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25万元罚款 | 32500 | 肥城市应急管理局 | 2021-06-03 | (肥)应急罚〔2021〕1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