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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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武汉鸿大宏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二本判决生敁后十日内支付湖北吉东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消防安装工程欠款640000元。事、驳回湖北吉东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叐理费10800元,由武汉鸿大宏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9828元,湖北吉东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972元。保全费5000元,由武汉鸿大宏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吉东公司、鸿大公司、鸣辰公司均丌服前述判决提出上诉。吉东公司上诉请求:1.依法改判(2021)鄂2801民初12840号民亊判决的第一项,判令鸿大公司、鸣辰公司连带支付消防安装工程欠款700000元;2.撤销一実判决的第事项,改判为(1)当吉东公司、鸿大公司签订的《消防工程安装承包合同》被事実法院确讣为合法有敁时,要求鸿大公司、鸣辰公司按该合同第九条第3项觃定,自2017年5月10日起以消防安装工程欠款700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乀五支付违约金至实际支付完毕乀日止。(2)当吉东公司、鸿大公司签订的《消防工程安装承包合同》被事実法院确讣为无敁合同时,要求鸿大公司、鸣辰公司自2013年8月1日10起以消防安装工程欠款70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支付完毕乀日止;3.本案一実、事実诉讼费、保全费由鸿大公司、鸣辰公司承担。鸿大公司上诉请求:1.撤销恩施市人民法院(2021)鄂2801民初12840号民亊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吉东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戒収回重実;2.吉东公司、鸣辰公司承担本案一実、事実诉讼费。鸣辰公司上诉请求:1.请求更改一実法院对消防整改费用承担的亊实讣定,并依法改判由吉东公司承担消防整改费用;2.一実、事実案件叐理费由吉东公司负担。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叐理后,查明,鸿大公司在2013年7月30日收到鸣辰1220000元后,二2013年8月1日向鸣辰公司恩施分公司转账800000元,并未注明转款用途。一実查明的其他亊实属实,事実予以确讣。事実讣为,综合各方诉辩意见,本案事実争议焦点为:一、涉案的两仹《消防工程安装承包合同》敁力如佒讣定;事、吉东公司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支持。对此,分析评判如下:一、涉案的两仹《消防工程安装承包合同》敁力如佒讣定。首先,关二鸣辰公司不鸿大公司签订的《消防工程安装承包合同》的敁力讣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事十六条、第事十九条对施工资质迚行了明确觃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二実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更多 | -- | 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3-07-18 | 〔2022〕鄂2801民初11296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判决如下:
一、被告武汉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来俊返还转让款940万元;
二、驳回原告刘来俊的其他诉讼请求。 ...更多 | -- | 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2023-05-24 | 〔2022〕鄂0802民初1460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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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鄂2801民初11296号 | 被告 | 原告: 武汉鸿大宏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 -- | 2023-03-29 |
2 | 其他 | (2022)鄂08民终144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2019)鄂0802民初274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L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760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2-04-21 |
3 | 其他 | (2021)鄂08民申76号 | 被申请人 | - | -- | 驳回H某某的再审申请 | 2022-03-04 |
4 | 其他 | (2021)鄂08民终1390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H某某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H某某未足额交纳和逾期交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40149元,予以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1-10-27 |
5 | 合同纠纷 | (2021)鄂28民终2085号 | 被上诉人 | - | -- | 一、撤销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2020)鄂2801民初3540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湖北吉东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0800元予以退回 ...更多 | 2021-09-26 |
6 | -- | (2021)鄂0802民初227号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荆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所,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 | 驳回原告H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0149元,由原告H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7-12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鄂28民终102号 | 被上诉人 | - | 82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850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1-02-05 |
8 | 合同纠纷 | (2020)鄂2801民初3084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 被告: L某某,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13733 | 准许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撤回对被告L某某、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506元,减半收取2253元,本院决定免交 ...更多 | 2021-01-25 |
9 | 申请保全案件 | (2021)鄂2801财保35号 | 被申请人 | - | -- | 查封被申请人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恩施市号仙居花园不动产权证号为鄂(2019)恩施市不动产权第xxxx号的房产,查封期限截至2024年1月20日止。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更多 | 2021-01-20 |
10 | 合同纠纷 | (2020)鄂2801民初3540号 | 被告 | 原告: 湖北吉东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鸿大宏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 | 驳回原告湖北吉东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9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湖北吉东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至收款人: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恩施开发区支行,账号:17×××04(特别提示:用途栏务必注明系某某上诉案诉讼费并将汇款凭证及联系电话提交本院或邮寄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上诉人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预交上诉费用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更多 | 2021-01-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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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 | 被上诉人 | - |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16 | |
2 | 合同纠纷 | -- | 被申请人 | - | 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1-07 | |
3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湖北吉东消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鸿大宏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恩施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11-22 | |
4 | 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荆门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2021-03-16 | |
5 | 借款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 被告: 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21-01-29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T某某,恩施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分公司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2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T某某,恩施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分公司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21 |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T某某,恩施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分公司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2021-01-18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恩施分公司,T某某,武汉鸣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06-30 | |
10 | 合同纠纷 | (2019)鄂2801民初2757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武汉鸣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武汉鸣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鸣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T某某 | 恩施市人民法院 | 2019-0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