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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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1)京0105民初76272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市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被告: Z某某,Z某某,Z某某,爱菩瑞德(北京)种植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北京市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撤诉。 | 2022-09-22 |
2 | 其他 | (2021)京0105财保789号 | 申请人 | - | 8040000 | 冻结被申请人Z某某、Z某某、Z某某的银行存款804万元;如存款不足,则查封或扣押与不足额部分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北京市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预交(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更多 | 2021-07-26 |
3 | 其他 | (2020)京03执1693号之一 | 申请人 | - | -- | 终结北京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京仲裁字第1667号仲裁裁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2-04 |
4 | 其他 | (2020)京03执1693号 | 申请人 | - | 6322103 |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Z某某、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汇源康民有机农业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六百三十二万二千一百零三元三角。
二、冻结、划拨被执行人Z某某、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汇源康民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应支付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以人民币六百零七万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10月28日起至实际付清股权回购款之日止)。
三、冻结、划拨被执行人Z某某、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汇源康民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冻结、划拨被执行人Z某某、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汇源康民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应负担的申请执行费人民币六万二千一百一十九元九角五分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
五、采取上述措施后仍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则依法扣留、提取被执行人Z某某、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汇源康民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其它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0-11-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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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1)京0105民初76272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市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被告: Z某某,Z某某,Z某某,爱菩瑞德(北京)种植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2-06-09 |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21)京0105民初76272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市果树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被告: Z某某,Z某某,Z某某,爱菩瑞德(北京)种植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2021-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