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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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京04民终187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4860元,由L某某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6-14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1)京0491民初618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潮州市潮安区格兰卫浴有限公司 | 100000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潮州市潮安区格兰卫浴有限公司,在涉案官方网站、抖音账号上以公开声明的方式消除其此前未经授权使用原告肖像及姓名的行为可能引发的公众误解之影响;如不履行本项判决内容,本院将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本判决书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负担;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潮州市潮安区格兰卫浴有限公司向原告L某某支付经济损失赔偿金100 000元;
三、驳回原告L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36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3360元(已交纳),由被告潮州市潮安区格兰卫浴有限公司负担2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1-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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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2021)京0491民初618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潮州市潮安区格兰卫浴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2021-1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