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合作总金额(万元) | 最近合作项目/工程名称 | 合作状态 | 最近合作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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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亿佳源************ | 未知 | 2022-12-30 | |
2 | ***** | ************ | 合作结束 | 2020-09-10 | |
3 | ***** | ************ | 合作结束 | 2020-09-10 | |
4 | ***** | ************ | 合作结束 | 2020-09-10 | |
5 | ***** | ************ | 合作结束 | 2020-08-1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土地坐落 | 成交金额(万元) | 总面积(㎡) | 批准单位 | 签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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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川省-德阳市-什邡市 | 3253.74 | 47639 | 什邡市 | 2020-06-09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来源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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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什建2021房预售证第08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亿佳源星悦城(8#-10#) | 2021-05-21 | 2099-12-31 | 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方报送 | |
2 | 什建2020房预售证第32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亿佳源星悦城(2#、6#) | 2020-12-23 | 2099-12-31 | 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方报送 | |
3 | 什行审JTCG-2020-0244 | 行政审批决定书 | 2020年11月26日至2035年11月25日在什邡市湔江西路人行道84.55平方米,拆除机非隔离绿化带44.5米开设小区主出入口;占用九顶山西路人行道28.12平方米,拆除机非隔离绿化带14.8米开设小区次出入口;移植蓝花楹10株,桂花树6株,栾树5株,灌木156平方米。 ...更多 | 2020-11-26 | 2035-11-25 | 什邡市行政审批局 | 地方报送 | |
4 | 什建2020房预售证第22号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亿佳源星悦城(一期) | 2020-09-18 | 2099-12-31 | 什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方报送 | |
5 | 什行审﹝2020﹞229号 | 什邡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亿佳源星悦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 什邡市行政审批局
关于亿佳源星悦城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什邡市亿佳源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亿佳源星悦城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已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亿佳源星悦城项目位于什邡市北京大道、金河南路交汇处,属建设类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7.11hm2,其中永久占地4.76hm2,临时占地2.35hm2。本项目总投资为6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3057万元。项目施工总工期为38个月,2020年5月开工,2023年6月底竣工。
二、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对于防治因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具有积极意义。
三、报告书编制目的明确,依据充分,资料详实,内容较全面,防治目标较明确,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合理,满足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可研设计深度,同意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项目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项目建设区土壤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属微度侵蚀区。
五、同意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结论,本项目无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项目建设可行。
六、同意方案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7.1hm2。同意将水土保持防治责任划分为5个区:地上建(构)筑物区、地下开挖区、道路硬化区、绿化工程区、临时堆土区。
七、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全面,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
八、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渣土拦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九、报告书防治措施总体布局合理,基本同意水保方案新增防治措施:
(一)工程措施:土整整治2.35hm2。
(二)植物措施:撒播草籽2.35hm3。
(三)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1200m,临时沉沙池6口,防雨布0.69hm2,防雨布遮盖1.62hm2,宣传横幅2副。
十、基本同意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方法、内容、时段、频率。本工程是建设类项目,通过对新增水土流失预测分析、建筑物工程区等新增水土流失的主要地点,结合工程布置,同意采用区域调查水土保持监测。
十一、基本同意报告书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费率标准,本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261.3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中已有的水保措施投资为212.17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49.1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56万元,植物措施1.85万元,监测措施11.00万元,施工临时工程8.60万元,独立费用14.03万元,基本预备费1.9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9.24万元。
十二、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水土保持资金、管理等保证措施,切实按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二)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落实好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
(三)定期向什邡市水利局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并接受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
(五)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时,应当报我局批准。
(六)工程建设中占用和损坏的水土保持设施,须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十三、按照《德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德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办法的通知》(德水函〔2020〕152号)的规定,生产建设单位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什邡市水利局报备验收材料。
什邡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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