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张玉力
91341100MA2RJL5H79
1000万元人民币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同乐东路333号(正东、中央公馆)1幢商业1127室
建设库通过互联网公开数据分析,企业共有土地交易1项;拟建项目1项。展开
  • 业务往来

    业务往来

    客户 0

    供应商 2

  • 商机线索

    商机线索

    土地交易 1

  • 股权穿透

    股权穿透

    瞬息掌握企业关系

  •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

    企业架构关联图

  • 工商信息

    工商信息

    企业背景

企业动态 优质联系人

您是企业关联人员?想要大幅增加商机曝光?虚位以待 点击认证>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1 历史 2 >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1

信用中国 7

裁判文书 11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5

更多历史信息请 联系客服 或者拨打 400-023-5575
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其他
一、解除原告石羽彤与被告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月31日签订的合同编号为202100006353的《滁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合同;二、被告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石羽彤购房款380625元,并承担违约金1903.13及利息(利息以380625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9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其实际退还房款380625元时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118元,减半收取3559元,诉讼保全费2520元,合计6079元,由被告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其中诉讼保全费2520元由被告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石羽彤)。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2023-01-03
〔2022〕皖1103民初3193号

被执行人 1

序号
执行标的(元)
案号
执行法院
立案日期
1
27301696
(2023)皖1103执恢397号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2023-09-25

信用中国 7

序号
决定文书号
决定文书名称
许可内容
有效期自
有效期至
许可机关
操作
1
341100出让(2019)073号
新标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位于同心路与永康路交叉口西北侧,面积5918平方米
2019-07-31
2059-07-30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
341100202000191
新标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滁州市永康生活广场
2020-08-28
2099-12-31
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震防字(2020)第27号
新标准
南谯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核定表
滁州市永康生活广场
2020-08-27
2050-08-27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科学技术局
4
2021004
新标准
预售许可证
永康生活广场1#
2021-01-08
2099-12-31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400000086959806391
旧标准
--
建筑装饰装修程设计、施工;民用安防工程;土石方工程;钢结构工程;绿化工程;景观工程;会展会务服务;动漫设计制作;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销售:水暖器材、消防器材、防水材料、卫生洁具、木材、木制品、装饰装修材料、建材、电子产品及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灯具及配件、办公文化用品、办公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99-12-31
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6
3411000172010140006974
新标准
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二级及以下)
2020-10-16
2099-12-31
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7
(滁税二)许准字(2019)第(120595)号
新标准
总局公告(2016)10号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2019-06-03
2099-12-31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裁判文书 11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其他
(2022)皖1102执293号之一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更多
2022-04-27
2
--
(2022)皖1103民初419号之一
被申请人
-
8000000
保全被申请人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或等额财产人民币8000000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预交,实体判决后由败诉方负担。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22-01-27
3
合同纠纷
(2021)皖1124执2868号之一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后,被执行人仍有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财产线索,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2021-12-21
4
合同纠纷
(2021)皖1124执2868号
被执行人
-
9736600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余额9736600元或查封、扣押、扣留、提取其等额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2021-11-08
5
合同纠纷
(2021)皖1102民初3475号之一
被申请人
-
4000000
解除对被申请人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400万元的冻结或查封其他等额财产的查封。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21-10-27
6
合同纠纷
(2021)皖1102民初3475号
被告
原告:
滁州安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853819
一、被告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滁州安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佣金847819元、保证金300万元、律师费6000元合计3853819元及利息(以3847819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2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 二、驳回原告滁州安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8415元,由原告滁州安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承担1415元,被告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担37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微信扫码缴纳或直接缴纳至本案诉讼费账户(微信二维码、银行账号见诉讼费催缴通知书);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滁州安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2021-10-18
7
合同纠纷
(2021)皖1102民初3475号
被申请人
-
4000000
冻结被申请人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400万元或查封其他等额财产。 本裁定书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21-08-18
8
--
(2021)皖1103民初1464号
被告
原告:
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准许原告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66800元,减半收取83400元,由原告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2021-06-11
9
民间借贷纠纷
(2020)皖1103民初1298号之二
被告
原告:
S某某
被告:
滁州斯亚酒店有限公司,滁州市九九九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张玉兵,张政,张伟,滁州市斯亚商贸有限公司,滁州斯亚邻里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市斯亚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滁州市斯亚城南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滁州市斯亚超市有限公司,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准许S某某撤回对滁州市斯亚商贸有限公司、滁州市斯亚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起诉
...更多
2020-06-22
10
民间借贷纠纷
(2020)皖1103民初1298号之一
申请人
-
6000000
解除对解除保全申请人滁州市九九九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滁州斯亚邻里中心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市斯亚农贸市场有限公司、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600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2020-05-18

开庭公告 5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皖1103民初4308号
其他
-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2022-11-16
2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2022)皖1103民初1119号
被告
原告:
Y某某
被告:
Z某某,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2022-03-17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2)皖1103民初419号
被告
原告:
安徽华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2022-03-01
4
行纪合同纠纷
(2021)皖1102民初3475号
被告
原告:
滁州安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2021-09-23
5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0)皖1103民初3375号
被告
原告:
滁州市顺山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滁州市精东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2020-10-15
收起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