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 (2019)赣0730刑初282号 | 被告 | - | 120000 | 一、被告单位宁都县德榕石业有限公司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L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9月29日起至2020年2月28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更多 | 2019-10-2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公司解散纠纷 | (2022)赣0730民初2584号 | 第三人 | 原告: Y某某 被告: 宁都金永亮石业有限公司 | 宁都县人民法院 | 2022-07-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