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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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8-09-03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申请移出 ...更多 | 2019-10-12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11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内且依照《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可以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 ...更多 | 2017-09-27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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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苏0583执7883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更多 | 2021-02-24 |
2 | 合同纠纷 | (2019)苏0583执214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8)苏0583民初1703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更多 | 2019-09-10 |
3 | 合同纠纷 | (2018)苏0583民初16128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市强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威名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1635101 | 一、解除原告昆山市强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州威名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签订的《房租租赁合同》。
二、被告苏州威名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昆山市强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租金利息37832元。
三、被告苏州威名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昆山市强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房屋占用费用1091290元,之后按照5979元/天计算至被告配合实际交还房屋之日止。
四、被告苏州威名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昆山市强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违约金50万元。
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0788元,由被告苏州威名达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经预交,本院予以退还,被告负担的70788元交纳至本院(户名:昆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账号:3225019830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营业部)。拒不交纳诉讼费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9-03-11 |
4 | 合同纠纷 | (2018)苏0583民初6605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市强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迦南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01067 | 准许原告昆山市强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江苏迦南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4316元,减半收取2158元,由原告昆山市强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8-06-05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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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9)苏0583民初2202号 | 其他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苏迦南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9-04-12 | |
2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9)苏0583民初2202号 | 其他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江苏迦南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9-03-22 | |
3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18)苏0583民初17033号 | 原告 | 原告: 昆山市强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迦南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K某某 | 昆山市人民法院 | 2018-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