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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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被告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日之前偿还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截至2017年6月11日的利息358498.47元以及自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的利息、罚息及复利(按双方约定计算)。二、被告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之前偿还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金400万元。三、被告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之前偿还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金3897220.32元以及自2017年9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及复利(按双方约定计算)。四、被告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之前偿还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律师费23692元。五、被告天津恒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市众志成电子有限公司、被告天津轻实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被告赵今涛、被告朱少雄、被告陈昌云对上述第一至四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追偿。六、案件受理费69756元,因调解结案减半收取3487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被告天津恒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天津市众志成电子有限公司、被告天津轻实食品发展有限公司、被告赵今涛、被告朱少雄、被告陈昌云承担,并于2017年9月29日之前支付给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更多 | --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18-06-26 | --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18-06-26 | 〔2018〕津0103执3357号 | |
3 | 一、被告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日之前偿还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截至2017年6月11日的利息358498.47元以及自2017年6月12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的利息、罚息及复利(按双方约定计算)。二、被告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之前偿还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金400万元。三、被告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之前偿还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本金3897220.32元以及自2017年9月1日起至实际 ...更多 | -- | --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2018-06-26 | -- | |
4 | 一、被告天津伊泽思特行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天津滨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000000元、截至2017年6月20日欠付的利息392166.35元、复息9716.07元,并支付自2017年6月21日起至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实际付款之日止的罚息(以本金10000000元为基数,按合同约定的月利率6.5‰上浮50%计算);二、被告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众志成电子有限公司、贺天红、朱少雄、赵今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被告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天津伊泽思 ...更多 | --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3-07 | -- | |
5 | 其他规避执行 | -- | --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2018-03-07 | 〔2018〕津0116执21616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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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911201167229732854 | 营业执照 | 天津市众志成电子有限公司 | 2000-05-24 | 2030-05-23 |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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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津02执复182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撤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19)津0103执异231号执行裁定;
二、发回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11-08 |
2 | 合同纠纷 | (2019)津0103执异231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被告: 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天津恒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众志成电子有限公司,天津轻实食品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朱少雄,C某某 | -- | 驳回异议人C某某的异议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天
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9-08-21 |
3 | 其他 | (2019)津02执复27号 | 被执行人 | - | -- | 一、撤销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2018)津0103执异251号执行裁定;
二、撤销对复议申请人H某某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19-03-20 |
4 | 其他 | (2017)津0103执保字733号之二 | 被申请人 | - | -- | 查封被申请人Z某某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的房屋及其名下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的房屋,查封期限为3年。
查封期间,上述房屋不得转移、变卖毁损及设定他项权利。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17-08-14 |
5 | 其他 | (2017)津0103执保字733号 | 被申请人 | - | 8279410.79 | 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市好味特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天津恒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众志成电子有限公司、天津轻实食品发展有限公司、Z某某、Z某某、C某某银行存款8279410.79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更多 | 2017-08-1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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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天津伊泽思特行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 | 2017-11-02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天津伊泽思特行销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塘沽) | 2017-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