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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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3701240 | (2024)粤03执恢351号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8 |
2 | 173135392 | (2024)陕03执恢11号 |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05 |
3 | 261900 | (2024)粤0304执4287号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4-01-19 |
4 | 2226780 | (2024)粤0304执4282号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2024-01-19 |
5 | 183322144 | (2023)粤01执7496号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10-31 |
6 | 494369 | (2023)粤0305执恢1595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9-25 |
7 | 194710 | (2023)粤0305执恢1588号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 2023-09-25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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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2)陕0102执保392号 | 其他 | - | 16686500 |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杨玉科名下的账户资金166865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9-09 |
2 | 合同纠纷 | (2022)陕0102执保393号 | 其他 | - | 9741000 | 冻结被申请人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杨玉科名下的账户资金9741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9-09 |
3 | 合同纠纷 | (2022)陕0102执保430号 | 其他 | - | 23169000 | 冻结被申请人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杨玉科名下的账户资金23169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更多 | 2022-09-09 |
4 | 其他 | (2022)陕01民终5504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6-15 |
5 | 其他 | (2022)陕01民终5502号 | 被告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86元,由上诉人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6-15 |
6 | 其他 | (2022)陕01民终2505号 | 其他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447元,由上诉人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6-10 |
7 | -- | (2021)陕0102民初13120号 | 被告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被告: 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杨玉科 | 23010000 | 一、被告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22793175元及利息216825元(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标准,自2021年7月10日计算至清偿之日);
二、被告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杨玉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被告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8823元,保全费5000元,由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杨玉科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8 |
8 | -- | (2021)陕0102民初13122号 | 被告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被告: 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杨玉科 | 16399496.25 | 一、被告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16399496.25元及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标准,自2021年7月8日计算至清偿之日);
二、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对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位于临猗县XX镇景家卓(不动产权证书号:晋(2019)临猗县不动产权第0001281号)房屋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杨玉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被告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960元,保全费5000元,由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杨玉科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8 |
9 | -- | (2021)陕0102民初13123号 | 被告 | 原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被告: 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杨玉科 | 9722468.46 | 一、被告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9722468.46元及利息(利息以未付本金为基数,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标准,自2021年7月23日计算至清偿之日);
二、原告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位于临猗县XX镇景家卓(不动产权证书号:晋(2019)临猗县不动产权第0001281号)房屋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杨玉科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在清偿上述债务后有权向被告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9996元,保全费5000元,由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杨玉科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4-18 |
10 | 合同纠纷 | (2022)粤民终945号 | 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03-29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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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Y某某、Q某某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29 | |
2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2-21 | |
3 | 裁判文书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3-02-07 | |
4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东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Y某某、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陕西秦盈食品有限公司、旬邑恒通果汁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元投资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2-13 | |
5 | 执行文书、拍卖 | 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2022-11-17 | |
6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11-10 | |
7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Y某某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8-18 | |
8 |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 票据纠纷 | Y某某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8-09 | |
9 | 裁判文书 | 票据纠纷 | Y某某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7-14 | |
10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纠纷 | 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Y某某、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3-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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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陕民终77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旬邑恒通果汁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静宁通达果汁有限公司,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陕西恒兴公司合阳果汁厂,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祁县恒兴果汁有限公司,Y某某,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亚元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彬州分公司,陕西秦盈食品有限公司,Q某某,Y某某,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4-12 | |
2 | -- | (2023)粤民终6572号 | 第三人 | -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3-19 | |
3 | -- | (2023)粤民终6572号 | 第三人 | -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4-03-06 | |
4 | -- | (2022)陕01民初227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 被告: 静宁通达果汁有限公司,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彬州分公司,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秦盈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深圳市东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祁县恒兴果汁有限公司,通达果汁礼泉有限公司,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陕西恒兴公司合阳果汁厂,深圳市亚元投资有限公司,旬邑恒通果汁有限公司,Y某某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8-01 | |
5 | 票据纠纷 | (2022)陕民终512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Y某某,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12-26 | |
6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陕民终268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被告: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Y某某,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9-30 | |
7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2)陕民终268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被告: 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Y某某,深圳市鹏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22-06-29 |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21)粤03民终28534号 | 上诉人 | -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31 | |
9 | 票据纠纷 | (2021)陕01民初1068号 | 被告 | 原告: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被告: 陕西恒通果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Y某某,深圳市东部投资控股集团股份公司 |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5-05 | |
10 | 其他 | (2022)粤03民特103号 | 其他 | -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0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