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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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京广行许字﹝2022﹞00312022080200034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变更(或延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许可(一般办理方式) | 2022-08-03 | 2024-08-03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
2 | 911101050958087141 | 营业执照 | 北京万博未来时代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2014-03-27 | 2044-03-26 |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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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川01民终22379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四川西美投资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四川西美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2-12-02 |
2 | 合同纠纷 | (2021)津0116执17225号 | 申请人 | - | -- | 本案已执行完毕并结案 | 2021-12-16 |
3 | 合同纠纷 | (2021)津0319执56号 | 其他 | - | -- | -- | 2021-11-05 |
4 | 合同纠纷 | (2021)津0319民初24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万博未来时代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天津泰禾锦川置业有限公司 | 595799 | 一、被告天津泰禾锦川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万博未来时代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同款595799元及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本金1595799元,自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5月5日,按日万分之一计算;本金1395799元,自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8月26日,按日万分之一计算;本金595799元,自2019年8月2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一计算。);
二、驳回原告北京万博未来时代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501元,由原告北京万博未来时代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517元,由被告天津泰禾锦川置业有限公司负担498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1-01-2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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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粤0112民初35346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万博未来时代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北京恒云盛置业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4-06-28 | |
2 | 广告合同纠纷 | (2022)川01民终22379号 | 被上诉人 | -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2-11-15 | |
3 | 广告合同纠纷 | (2022)川0193民初3974号 | 原告 | 原告: 北京万博未来时代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西美投资有限公司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2-05-18 | |
4 | 服务合同纠纷 | -- | 其他 | -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2021-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