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华北工程齿轮厂

注销 京津冀华北
魏树荣
91120113103975484D
24万元人民币
-
北辰区铁东路天运道
荣誉奖项1项。展开
  • 良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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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法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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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1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序号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列入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移出日期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1
未按规定公示2013年度报告
2015-07-09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
--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劳动争议
(2015)辰执字第1322号
被执行人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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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9
2
劳动争议
(2015)辰民初字第0002号
被告
原告:
S某某
被告:
天津市华北工程齿轮厂,天津机床电器有限公司
21000
被告天津市华北工程齿轮厂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S某某经济补偿21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天津市华北工程齿轮厂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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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16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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