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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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现查明宁波碧桂园高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位于宁波高新区院士路66号的创业大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六条和《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十一条,决定给予宁波碧桂园高科城市服务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交中国银行科技支行(广贤路96号)。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2月23日。 ...更多 | 1000 |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 2022-02-23 | 高新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