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
1 | -- | -- | --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8-21 | 秦市监案〔2020〕00660号 | |
2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0-07-02 | -- | |
3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10-28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07-03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8-07-02 | -- | |
6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6-09-18 | 〔2015〕鼓执字第01686号 | |
7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15-11-10 | 〔2015〕秦执字第02376号 | |
8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 -- | --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5-07-07 | --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
1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20-07-02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19-10-28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3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9-07-03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4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8-07-02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5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7-07-04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20-07-17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6-07-04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自动移出 ...更多 | 2019-07-04 |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更多 | 2015-07-07 | 南京市秦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2718396 | (2024)苏0104执恢379号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4-04-29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合同纠纷 | (2020)苏0102执188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院(2020)苏0102执1882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执行后,当事人可在申请执行时效内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7-24 |
2 | 合同纠纷 | (2018)苏0102民初121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被告: 徐荣和,S某某,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 | 1089554.62 | 一、被告X某某、S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借款利息116476.59元、罚息931398.03元(暂计算至2018年8月2日,自2018年8月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计算罚息),并支付律师费41680元;
二、被告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31911元、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300元,由被告X某某、S某某、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负担(上述款项,抵押人W某某已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12-25 |
3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8)苏0106执异35号 | 被执行人 | - | -- | 驳回异议人江苏省国信中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异议申请。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更多 | 2018-04-03 |
4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苏0104执1919号之二 | 申请人 | - | -- | 终结(2014)秦商初字第1151民事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6-10-27 |
5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苏0106民初545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省国信中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徐荣和,S某某 | 6180000 | 一、被告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省国信中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罚息(以300万元为基数,自2014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0日按年利率12%计算、自2015年1月2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8%计算,并在上述利息中扣除44333.33元);
二、被告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江苏省国信中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赔偿律师费18万元;
三、被告S某某、X某某对被告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上述第一、二项向原告江苏省国信中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有权就其实际清偿部分向被告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追偿;
四、原告江苏省国信中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权就上述第一、二项债权对江宁区东山街道XX大道1188号XX家园8组团43幢1801室房屋折价、变卖或者拍卖价款在300万元范围内优先受偿;
五、驳回原告江苏省国信中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237元,由被告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S某某、X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09-29 |
6 | 追偿权纠纷 | (2015)鼓执字第1686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4)鼓商初字第1410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8-31 |
7 | 合同纠纷 | (2015)玄商初字第769号 | 被告 | 原告: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被告: 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Z某某,C某某,徐荣和,S某某,S某某,F某某 | 2105000 | 准许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3640元,减半收取计11820元,由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自行负担;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自行负担。 ...更多 | 2016-07-28 |
8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4)秦商初字第1151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T某某 | 1106000 | 一、被告G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借款1106000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自2012年12月6日起算至2013年1月4日止,以1200000元为基数;自2013年1月5日起算至2013年2月7日止,以1146000元为基数;自2013年2月8日起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以1106000元为基数;利息标准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计算)。
二、被告T某某对被告G某某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130元,由原告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负担1290元,由被告G某某、T某某负担14840元(两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已由原告预交,两被告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将此款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帐号10×××76)。 ...更多 | 2016-03-10 |
9 | 合同纠纷 | (2014)秦商初字第358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被告: 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李晨,徐荣和,S某某,钱清,Z某某 | 1999176.92 | 一、被告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借款本金1999176.92元及罚息、复利(截至2015年3月23日的罚息、复利合计305084.6元,自2015年3月2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罚息、复利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
二、被告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S某某、Q某某、Z某某对被告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判决主文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8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7880元,由被告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S某某、Q某某、Z某某负担(被告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S某某、Q某某、Z某某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已由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预交,被告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S某某、Q某某、Z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5-04-02 |
10 | 合同纠纷 | (2014)秦商初字第360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被告: 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晨,徐荣和,S某某,钱清,Z某某 | 1500000 | 一、被告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借款本金150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5年3月23日的利息、罚息、复利合计344203.75元,自2015年3月2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利息、罚息、复利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约定计付)。
二、被告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S某某、Q某某、Z某某对被告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判决主文所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8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3380元,由被告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S某某、Q某某、Z某某负担(被告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S某某、Q某某、Z某某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已由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预交,被告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S某某、Q某某、Z某某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南京市鼓楼支行,账号:10×××76)。 ...更多 | 2015-04-0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8)苏0102民初121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被告: X某某,S某某,W某某,C某某,W某某,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18-08-30 | |
2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18)苏0102民初1219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被告: 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C某某,W某某,W某某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18-08-06 | |
3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6)苏0106民初5458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省国信中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X某某,S某某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6-09-12 | |
4 | -- | (2014)秦商初字第1151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T某某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16-03-07 | |
5 | 借款合同纠纷 | (2014)秦商初字第00358号 | 被告 | 原告: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被告: 南京苏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长荣制衣有限公司,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L某某,X某某,S某某,Q某某,Z某某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15-03-25 | |
6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4)秦商初字第01645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X某某,S某某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15-03-19 | |
7 | 追偿权纠纷 | (2014)鼓商初字第01410号 | 被告 | 原告: 南京源昌投资担保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X某某,S某某,F某某,S某某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5-01-13 | |
8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4)秦民初字第0510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S某某,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14-11-24 | |
9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4)秦商初字第01151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G某某,T某某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14-08-14 | |
10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4)玄锁民初字第00282号 | 原告 | 原告: 南京岚竹工贸有限公司 被告: S某某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14-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