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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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20)苏0114民初3703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 | 111600 | 一、被告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赔付原告S某某各项损失合计86191.28元;
二、驳回原告S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532元减半收取1266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289元,被告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负担97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0-11-06 |
2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0)苏0102民初6101号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W某某 | 2000 | 一、被告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T某某2000元;
二、驳回原告T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因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负担(于支付上述判决款项时一并支付给T某某)。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0-09-2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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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2)苏0102民初13248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C某某,深圳市后河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W某某,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 2022-11-28 | |
2 | 侵权责任纠纷 | (2022)苏0104民初4753号 | 被告 | 原告: G某某 被告: 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L某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2-04-25 | |
3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21)苏0104民初87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D某某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2021-02-25 | |
4 | 城市公交运输合同纠纷 | (2020)苏0114民初3703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南京江南公交客运有限公司第四客运分公司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 2020-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