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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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6-04-29 | 〔2015〕鼓执字第03992号 | |
2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 | -- | 温岭市人民法院 | 2012-12-11 | 〔2012〕台温执民字第01430号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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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7)浙1002行审39号 | 被执行人 | - | -- | 准予执行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作出的椒土监[2003]46-A号行政处罚决定中关于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退还非法占用的2301平方米土地。上述内容由台州市椒江区葭沚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7-02-27 |
2 | 其他 | (2015)鼓执字第3992号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2013)鼓商初字第1242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05-09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3)鼓商初字第1242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兰天低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被告: 台州市椒江明星化机厂 | 96985 | 被告台州市椒江明星化机厂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四川兰天低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货款96985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以96985元为基数,自2013年9月10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本案受理费2225元,公告费900元,合计3125元,由原告四川兰天低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承担300元,由被告台州市椒江明星化机厂承担2825元(鉴于原告已预交,被告应承担部分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给付原告)。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还款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更多 | 2014-05-1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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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3)鼓商初字第01242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兰天低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被告: 台州市椒江明星化机厂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4-04-28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3)鼓商初字第01242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兰天低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被告: 台州市椒江明星化机厂 |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2014-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