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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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黑0605执260号 | 其他 | - | -- | -- | 2018-05-3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黑0605民初22号 | 原告 | 原告: 大庆利恒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大庆油田创业腾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733043.95 | 被告大庆油田创业腾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大庆利恒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货款733043.95元,并给付利息(以733043.95元为基数,从2015年1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5565.2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3-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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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黑0605民初22号 | 原告 | 原告: 大庆利恒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 大庆油田创业腾飞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 2018-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