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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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疫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处15万元的罚款。 | 150000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12-23 | 岩市监处罚〔2022〕5-05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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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容15闽F0819(20) | 关于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_新设备首次使用的业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2020-01-17 | 2120-01-17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容15闽F0820(20) | 关于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_新设备首次使用的业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2020-01-17 | 2120-01-17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913508237593839591 | 登记通知书 | 变更 | 2024-05-11 | 2099-12-31 | 龙岩市上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闽202408470001G | 燃气经营许可证 | 上杭县旷远能源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2024-03-13 | 2027-03-12 | 上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管30闽F0374(2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压力管道)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2020-04-08 | 2099-12-31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杭雷审字﹝2019﹞第001号 | 关于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的业务 | 准予办理防雷装置施工手续 | 2019-01-10 | 2099-12-31 | 福建省上杭县气象局 | |
7 | 容15闽F0816(20) | 关于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_新设备首次使用的业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2020-01-17 | 2120-01-17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8 | 容15闽F0817(20) | 关于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_新设备首次使用的业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2020-01-17 | 2120-01-17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9 | 容15闽F0818(20) | 关于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_新设备首次使用的业务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予以使用登记。 | 2020-01-17 | 2120-01-17 | 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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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0)闽08民终1678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12-08 |
2 | 劳动争议 | (2020)闽0823民初1531号 | 原告 | 原告: 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32608.24 | 一、确认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与L某某的劳动关系于2020年4月21日解除;
二、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L某某支付2020年1月、2月绩效工资计1712元,3月绩效工资171.2元、4月工资725.04元,合计2608.24元;
三、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L某某支付2019年激励薪酬30000元。
四、驳回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09-22 |
3 | 劳动争议 | (2020)闽08民终80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D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0-03-19 |
4 | 劳动争议 | (2019)闽0823民初2954号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 | 2894.5 | 一、确认D某某与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从2019年7月26日起解除;
二、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向D某某支付2019年5月高温津贴24元、6月高温津贴72元、7月高温津贴156元,合计252元(已支付);
三、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向D某某支付2019年7月工资2642.5元(已支付);
四、驳回D某某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D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19-12-10 |
5 | 其他 | (2019)闽0823民初818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 | 50 | 准许X某某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计收50元,由X某某负担 | 2019-03-11 |
6 | 劳务合同纠纷 | (2015)杭民初字第1245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福建上杭县中阳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莆田市宏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 | -- | 准许原告X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撤诉减半收取582元,由原告X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07-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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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023)闽0823民初561号 | 被告 | 原告: 福建省富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2023-03-21 | |
2 | 劳动争议 | -- | 上诉人 | - | 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0-12-02 | |
3 |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2020)闽0823民初1531号 | 原告 | 原告: 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2020-07-31 | |
4 | 劳动争议 | -- | 被告 | 原告: D某某 被告: 上杭旷远能源有限公司 | 上杭县人民法院 | 2019-1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