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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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7)津02民终7746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天津泛美医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12-25 |
2 | 劳动争议 | (2017)津0110民初5134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男 被告: 天津泛美医材有限公司 | 58925 | 一、被告天津泛美医材有限公司支付被告W某某25%经济补偿金5462.5元;
二、被告天津泛美医材有限公司支付被告W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4000元;
一、二项执行办法: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后十日内将上述29462.5元交原告或交本院转原告领取。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7-08-24 |
3 | 劳动争议 | (2017)津02民终1861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W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4-24 |
4 | 劳动争议 | (2016)津0110民初8776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天津泛美医材有限公司 | 33311.3 | 一、被告天津泛美医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W某某2016年2-4月、6-9月及10月份的工资及4月16日加班费300元,共计21850元。
二、被告天津泛美医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W某某2016年1月23日加班费差额126元。
三、被告天津泛美医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W某某2015年度带薪年休假工资1379元、2015年冬季取暖补贴335元、2016年防暑降温费593.30元,合计2307.30元。
四、被告天津泛美医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W某某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0578元。
五、驳回原告W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递交上诉状后七日内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费,逾期不交纳,视为放弃上诉权利),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6-12-26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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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17)津02民终7746号 | 原告 | 原告: 天津泛美医材有限公司 被告: W某某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1-21 | |
2 | 劳动争议 | (2017)津02民终7746号 | 其他 | -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7-11-21 | |
3 | 劳动争议 | -- | 其他 | -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2017-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