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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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四住建人防易建﹝2024﹞036号 | 四会市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办理审批表 | 不需修建防空地下室 | 2024-04-10 | 2099-12-31 | 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2 | 01202205180052 | 通知书 | 经营范围,章程备案,住所(经营场所)变更 | 2018-04-20 | 2099-12-31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粤肇)登字﹝2023﹞第44120012300048818号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迁入登记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办公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3-07-31 | 2099-12-31 | 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四住建人防易建﹝2024﹞045号 | 四会市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办理审批表 | 同意易地建设 | 2024-04-25 | 2099-12-31 | 四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5 | (粤肇)登字﹝2023﹞第44120012300049100号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变更登记 |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办公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23-07-31 | 2099-12-31 | 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6 | 01202307190056 | 通知书 | 迁出登记 | 2018-04-20 | 2099-12-31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7 | 四自然资建字第(2024)009号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基底面积:9936.00㎡,建筑面积:12996.00㎡,层数:五层加梯间。 | 2024-01-26 | 2099-12-31 | 四会市自然资源局 | |
8 | 地字第4412842023YG0009326号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239344.31㎡ | 2023-09-07 | 2024-09-06 | 四会市自然资源局 | |
9 | 01201805030023 | -- | 企业变更登记 | -- | 2099-12-31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10 | 01202012100021 | 通知书 | 董事备案,法定代表人变更,经理备案 | 2018-04-20 | 2099-12-31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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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粤01民终7023号 | 被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受理费10元,由邓某文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4-04-25 |
2 | -- | (2023)粤0114民初2086号 | 被告 | 原告: X某某 被告: 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94830.77 | 一、确认原告X某某与被告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6月22日解除。
二、被告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5381.39元。
三、被告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2782元。
四、被告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2022年5月少发工资7000元。
五、被告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2022年4月被扣佣金5900元。
六、被告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离职时已达节点未发佣金69483.43元。
七、被告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离职时未达节点未发佣金50669.53元。
八、解除原告X某某与被告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
九、被告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X某某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13614.42元。
十、驳回原告X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上诉的,应在递交上诉状次日起七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逾期不交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3-04-23 |
3 | -- | (2022)粤01民终20539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11-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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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7319号 | 被申请人 | -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2 | -- | (2024)粤0114民诉前调2338号 | 申请人 | -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3 | -- | (2023)粤0114民诉前调17319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 被告: 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4-04-08 | |
4 | -- | (2024)粤01民终7023号 | 被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5 | -- | (2024)粤01民终7023号 | 被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6 | -- | (2024)粤01民终7023号 | 被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4-03-18 | |
7 | 劳动争议 | (2023)粤0114民初2373号 | 原告 | 原告: 广东万洋众创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D某某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3-10-18 | |
8 | 劳动争议 | (2023)粤01民终19315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08 | |
9 | 劳动争议 | (2023)粤01民终19314号 | 上诉人 | -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08 | |
10 | 劳动争议 | (2023)粤01民终19315号 | 上诉人 | -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