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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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9)皖0191民初4406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赛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省华硕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 | 被告安徽省华硕医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杭州赛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30万元及逾期利息损失(以3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24日按照同期贷款利率4.75%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6210元,减半收取3105元,由被告安徽省华硕医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8-23 |
2 | 其他 | (2019)皖0191执保413号 | 被申请人 | - | 327312 | 冻结被申请人安徽省华硕医药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27312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更多 | 2019-07-08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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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皖0191民初4406号 | 被告 | 原告: 杭州塞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安徽省华硕医药有限公司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19-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