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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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1年4月13日15时0分,库尔勒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库尔勒市普惠乡农机加油站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库尔勒市普惠乡农机加油站站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未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2、发电机未接地;3、静电接地报警器失效;4、卸油口内有杂物;5、无卸油操作规程;6、站内灭火器未按期自检,应半年自检一次;7、罐区有易燃物(干枯的杂草等);8、通气管无操作提示说明;9、罩棚下应急照明失效;10、3#柴油加油机漏油,防爆接线盒盒盖未安装,接线管未用防爆胶泥封堵;11、绝缘手套和绝缘靴无检验标签;12、配电箱无电路图,功能标识不全,柜门未跨接;13、发电机房有杂物;14、发电机皮带轮无防护罩;15、发电机房未设置照明灯;16、监控系统未安装不间断电源;17、加油站管理人员发生变动,未按要求及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8、未如实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多次演练用同一张照片;19、日常检查登记本与自查自检台账不一致;20、无2021年安全隐患治理台账。 ...更多 |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人民币30000元(叁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30000 | 巴州应急管理局 | 2021-04-27 | (库)应急罚〔2021〕2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