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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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15)江油执字第1007号 | 申请人 | - | 71600 | 一、冻结、扣划被执行人H某某、A某某、L某某的银行存款71600元(利息另计)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二、案件执行费970元,从被执行人H某某、A某某、L某某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15-06-12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江油民初字第921号 | 原告 | 原告: 江油市昌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A某某,L某某 | 71600 | 限被告H某某、A某某、L某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江油市昌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1,600元和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按所欠货款本金71,600元自2013年2月7日起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如果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1590元,减半收取795元,由被告H某某、A某某、L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3-17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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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2021)川0781民初5236号 | 被告 | 原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油市支行 被告: W某某,M某某,江油市昌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江油市人民法院 | 2021-10-29 | |
2 | 其他 | (2015)江油民初字第921号 | 原告 | 原告: 江油市昌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H某某,A某某,L某某 | 绵阳市江油市人民法院 | 2015-03-10 | |
3 | 其他 | (2014)江油民初字第3720号 | 原告 | 原告: 江油市昌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江油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H某某,H某某,P某某 | 绵阳市江油市人民法院 | 2014-07-07 | |
4 | 其他 | (2012)江油民初字第3076号 | 原告 | 原告: 江油市昌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四川省江油市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 绵阳市江油市人民法院 | 2012-1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