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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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云谱食许准字(2020)第20200318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准予通知书 | 一、江西华宏众汽车有限公司;二、法定代表人:缪伟奇;三、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28号;四、经营场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洪都南大道28号;五、主体业态:单位食堂(其他食堂);六、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七、许可证编号:JY33601040055085。 ...更多 | 2020-03-11 | 2025-03-10 | 南昌市青云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9136010056382517XC001Q | 排污许可证 | 排污 | 2021-09-22 | 2026-09-21 | 南昌市青云谱生态环境局 | |
3 | 9136010056382517XC | 设立通知书 | 汽车、汽车配件、装饰用品的销售;一类汽车维修(小型汽车维修);保险兼业代理(机动车辆保险);汽车租赁服务、汽车保养服务;汽车信息咨询;二手车经销;贸易信息咨询、网上商务信息咨询;实业投资;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相关服务(申请补发机动车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2010-11-09 | 2030-11-08 | 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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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7)赣0102民初2863号 | 第三人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南昌市园林绿化局 | 23000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诉讼请求。
本案由原告C某某预交的案件受理费375元,由原告C某某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8-01-29 |
2 | 合同纠纷 | (2017)赣0104民初700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江西华宏名众汽车有限公司,南昌市园林绿化局 | 22320 | 驳回原告C某某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9元(原告已预交),退还原告C某某。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6-20 |
3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青民二初字第196号 | 被告 | 原告: R某某 被告: 江西华宏名众汽车有限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R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25元;退回原告R某某诉讼费25元。 ...更多 | 2015-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