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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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0222095862 | 道路运输证 | 渝D03193道路运输证核发 | 2019-04-15 | 2025-03-29 |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 |
2 | 无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 -- | 2099-12-31 | 綦江区安监局 | |
3 | 无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内资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业务 | 先照后证抄告 | 2019-02-27 | 2099-12-31 | 綦江区工商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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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渝87民终2542号 | 被上诉人 | - | -- | 准许重庆骐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减半收取25元,由重庆骐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9-22 |
2 | -- | (2023)渝05民终543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W某某、C某某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274.55元,减半收取637.28元,由上诉人W某某、C某某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3-02-13 |
3 | 其他 | (2022)渝0105执12676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27 |
4 | 其他 | (2022)渝0105执1267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及依法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12-27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渝0102民初3607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骐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660006.4 | 一、重庆骐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货款1,671,336.89元,并承担货款988,669.51元自2022年7月21日起至付清时止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二、驳回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804元,减半收取13,902元,财产保全措施申请费5000元,共计18,902元,由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负担4702元,重庆骐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4,2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8-30 |
6 | 其他 | (2022)渝0105民初10315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39668 | 一、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119834元;
二、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支付以119834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22年2月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义务人未按照本院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00元,减半收取计1350元,由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21 |
7 | 其他 | (2022)渝0105民初10314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9749.28 | 一、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支付票据款84874.64元;
二、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支付以84874.64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22年3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如果义务人未按照本院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925元,减半收取计962.5元,由被告山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21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渝0113执855号之三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仍有权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2-07-15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渝0110执异72号 | 申请人 | - | -- | 驳回异议人W某某、C某某的异议。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更多 | 2022-06-21 |
10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1)渝0110执7781号 | 申请人 | - | -- | 本院(2021)渝0110执7781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更多 | 2022-04-11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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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渝0103民初21393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23-09-04 |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渝0110民初4504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市康德臻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晟润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 | 2023-05-26 | |
3 | 票据纠纷 | (2023)渝0105民初3270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骐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4-03 | |
4 | 票据纠纷 | (2023)渝0105民初3272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骐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3-29 |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渝0103民初32727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23-03-01 | |
6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渝03民终2139号 | 上诉人 | -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02 | |
7 | 票据纠纷 | (2022)渝0105民初24752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骐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1-12 | |
8 | 票据纠纷 | (2022)渝0105民初24753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骐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1-12 | |
9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渝0103民初32739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建工第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 2023-01-12 | |
10 | 票据纠纷 | (2022)渝0105民初24752号 | 原告 | 原告: 重庆市綦江区四方建材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骐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2022-1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