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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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告向原告支付共计31900元 | --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2016-04-08 | 〔2016〕渝0112执2407号 |
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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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16)渝0112执2407号 | 2016-04-08 | (2015)渝北法民初字第00177号 |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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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同纠纷 | (2019)渝0104执1983号之二 | 被执行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如需续行查封、冻结的,申请执行人应于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的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继续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继续查封、冻结的申请,查封、冻结的效力自动消灭,由此而造成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对申请执行人尚未实现的债权,应由被执行人继续清偿,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或者其他条件成就的,申请执行人可持原生效法律文书及本裁定,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20-03-16 |
2 | 合同纠纷 | (2018)渝0104民初4505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罗正海,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850000 | 一、被告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代收合同履约保证金185万元;
二、驳回原告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5920元,由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承担5856元,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承担2006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应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告到期不履行此义务,原告于判决所定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申请强制执行 ...更多 | 2019-02-24 |
3 | 其他 | (2018)渝05民终764号 | 被告 | - | 40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诉讼费负担维持不变。二审W某某上诉的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W某某负担,L某某上诉的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L某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8-04-25 |
4 | 其他 | (2017)渝0104民初3469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罗正海,W某某,L某某 | 999996 | 一、被告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支付原告Y某某399996元及利息(以399996元为基数,自2015年4月23日起至付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被告W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支付原告Y某某399996元及利息(以399996元为基数,自2015年4月23日起至付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支付原告Y某某200004元及利息(以200004元为基数,自2015年4月23日起至付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四、驳回原告Y某某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600元,由原告Y某某负担2600元、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负担5200元、W某某负担5200元、L某某负担26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10-26 |
5 | 合同纠纷 | (2017)渝0117民初13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罗正海,四川省A某某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00 | 一、原告L某某与被告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2月15日签订的合川滨江小区劳务承包合同无效;
二、由被告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给原告L某某履约保证金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50万元为基数,从2015年2月15日起至付清履约保证金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L某某对被告L某某、四川省A某某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200元。由原告L某某负担3633元,被告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责任负担7567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本院不予执行。 ...更多 | 2017-09-06 |
6 | 合同纠纷 | (2017)渝0104民初781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被告: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41173 | 一、被告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租金、物管费、座机、宽带费41173元及资金占用损失(以41173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给付期间自2016年7月5日起至前述费用付清时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43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被告负担107元,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36元。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部分,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与上述案款一并给付原告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
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更多 | 2017-03-27 |
7 | 合同纠纷 | (2016)渝0117民初8665号 | 被告 | 原告: Z某某,W某某 被告: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罗正海,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 | 2600000 | 一、原告Z某某、W某某与被告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签订的建设工程内部承包协议无效;
二、由被告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给原告Z某某、W某某履约保证金13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130万元为基数,从2014年10月15日起至付清履约保证金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Z某某、W某某对被告L某某、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及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500元,减半收取8250元。由被告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本判决生效后,原告Z某某、W某某可向本院要求退还已预缴案件受理费1041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出上诉或仅有一方上诉后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自本判决内容生效后,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逾期申请的,本院不予执行。 ...更多 | 2017-01-10 |
8 | 合同纠纷 | (2016)渝0104民初4620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被告: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 | 准许原告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11-29 |
9 | 其他 | (2016)渝0103民初16488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W某某,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 | 本案按原告Y某某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 2016-09-22 |
10 | 民间借贷纠纷 | (2016)渝0104民初4884号 | 被告 | 原告: Y某某 被告: W某某,L某某,L某某,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 本案按撤诉处理。 | 2016-09-22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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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民事判决书 | 委托合同纠纷 | L某某,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19-02-28 | |
2 | 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及开庭传票 | 委托合同纠纷 | L某某,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18-10-08 | |
3 | 民事判决书 | 合伙协议纠纷 |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Y某某,L某某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6-08 | |
4 | 民事案件上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及开庭传票 | 合伙协议纠纷 |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Y某某,L某某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2-02 | |
5 | 一审送达民事上诉状 | 合伙协议纠纷 | L某某,W某某,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17-11-14 | |
6 | 一审送达民事判决书 | 合伙协议纠纷 | L某某,W某某,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17-11-01 | |
7 | 公告民事判决书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L某某,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2017-09-12 | |
8 | 民事案件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 | 合伙协议纠纷 | L某某,W某某,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L某某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17-07-25 | |
9 | 一审公告判决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17-04-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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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托合同纠纷 | (2018)渝0104民初4505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18-12-25 | |
2 | 委托合同纠纷 | (2018)渝0104民初4505号 | 被告 | 原告: 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18-10-10 | |
3 | 合伙协议纠纷 | (2018)渝05民终76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W某某 被告: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Y某某,L某某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4-19 | |
4 | 合伙协议纠纷 | (2018)渝05民终764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W某某 被告: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Y某某,L某某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2018-02-28 | |
5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7)渝0117民初13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2017-09-05 | |
6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7)渝0117民初13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2017-05-31 | |
7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7)渝0117民初1342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四川省阿尔文建设有限公司,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2017-03-16 | |
8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7)渝0104民初781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被告: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17-03-15 | |
9 | 租赁合同纠纷 | (2017)渝0104民初781号 | 被告 | 原告: 陕西中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被告: 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2017-02-27 | |
10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2016)渝0117民初866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Z某某 被告: L某某,重庆海宏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阿尔建设有限公司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 2017-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