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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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 | -- |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3-12-28 | -- |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共163080.49元 | --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8-29 | 〔2022〕粤0106民初27597号 | |
3 | 当事人: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D44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贻树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规划设计、开发、管理;公园规划设计;城乡规划编制;城市规划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策划创意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招、投标咨询服务;大型活动组织策划服务(大型活动指晚会、运动会、庆典、艺术和模特大赛、艺术节、电影节及公益演出、展览等,需专项审批的活动应在取得审批后方可经营);体育、休闲娱乐工程设计服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服务;市场调研服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酒店管理;广告业;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当事人未按规定时效提交年度报告,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的规定,经局领导批准,于2017年2月16日决定立案查处。
经查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于2016年9月23日才通过广州红盾信息网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提交2015年度企业年报,超过企业年报(每年6月30日)法定截止时限。
上述违法事实均有证据材料附案证明。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和《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商事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及时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示。”规定,根据《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商事主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登记机关给予下列处罚:(一)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积极改正,已于2016年9月23日完成报送年度报告,未造成严重后果,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从轻处罚:
处以5000元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建设银行广州市分行属下网点(账户:广州财政代收罚款户,账号:2088000256)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诉讼。
...更多 | 罚款 | 5000 |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017-03-21 | 穗南市监工商处字〔2017〕41号 |
序号 |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 | 列入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入) |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 移出日期 | 做出决定机关(移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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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 2023-12-28 |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 | -- |
2 |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公示年度报告,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更多 | 2016-07-07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沙分局 | 因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现已按规定公示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依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拟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更多 | 2017-03-31 |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沙分局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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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5202004260142 | 通知书 | 章程备案,住所(经营场所)变更 | 2015-12-31 | 2099-12-31 |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26202003300327 | 通知书 | 迁出登记 | 2015-12-31 | 2099-12-31 |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05202203220228 | 通知书 | 股东变更,监事备案,企业类型变更,章程备案 | 2015-12-31 | 2099-12-31 | 广州市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4 | 南沙国税许准字〔2017〕第2559号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更多 | -- | 2099-12-31 | 广州市南沙区国家税务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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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粤0607民初2037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佛山荷影文化有限公司,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苏州锦墨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原告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3-29 |
2 | 其他 | (2020)琼96民终212号 | 被上诉人 | - | -- | 本案按上诉人琼海明道实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多 | 2020-02-21 |
3 | 其他 | (2019)粤0113执9065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 2019-11-26 |
4 | 其他 | (2019)粤0113执9064号 | 被执行人 | - | -- | 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 2019-11-26 |
5 | 其他 | (2019)粤0113民初3300号 | 原告 | - | 537547 | 一、被告贵州省黄平且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项532000元、违约金5547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以114000元为基数,从2017年11月1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以152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1月19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以114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3月21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以152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3月31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以上均按年利率24%的标准计算);
二、驳回原告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贵州省黄平且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本诉受理费11313元、反诉受理费2360元,由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负担1255元、贵州省黄平且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2418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更多 | 2019-10-25 |
6 | 其他 | (2019)琼9002民初2591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 琼海明道实业有限公司 | 168000 | 限被告琼海明道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费168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从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7月17日以欠款168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期流动性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30元,由被告琼海明道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9-09-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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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合同纠纷 | 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 | 习水县人民法院 | 2023-11-23 | |
2 | 地方法院公告 | 合同纠纷 | 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4-19 | |
3 | 地方法院公告 | 合同纠纷 | 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2-02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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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黔0330民初4599号 | 被告 | 原告: 贵州省戏水知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 | 习水县人民法院 | 2024-01-09 | |
2 | 合同纠纷 | (2022)粤0106民初2759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酷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3-27 | |
3 | 合同纠纷 | (2022)粤0106民初2759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酷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3-03-15 | |
4 | 合同纠纷 | (2022)粤0106民初2759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酷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2-12-27 | |
5 | 合同纠纷 | (2022)粤0106民初27597号 | 被告 | 原告: 广州酷旅旅行社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鑫淼景区管理有限公司,C某某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 2022-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