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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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粤0114民初6436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市坚成钢结构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220340 | 一、被告L某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坚成钢结构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20340元;二、被告L某某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市坚成钢结构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220340元为基数,自2023年3月2日起计至付清款项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3倍标准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2.5元,由被告L某某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3-06-1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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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2023)粤0114民初6436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市坚成钢结构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G某某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 2023-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