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庄原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存续 长三角华东民营企业
金小东
913307817896916537
150万元人民币
-
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横溪镇外贸工业功能区(自主申报)
纳税信用等级A级8项;管理体系认证1项。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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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2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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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处罚原因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元)
处罚机关
处罚日期
决定文书号
操作
1
违规经营,产品不合格
其他
--
3887
兰溪市市场监管局
2023-06-29
兰市监处罚2023357号

裁判文书 2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买卖合同纠纷
(2017)浙0482民初3597号
其他
-
--
--
2017-08-16
2
不当得利纠纷
2017赣0724民初309号
原告
原告:
兰溪庄原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被告:
上犹县犹江玻纤有限公司
80000
一、第三人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兰溪庄原玻璃纤维有限公司80000元,并承担自2016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3.5%计算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息随本清; 二、驳回原告兰溪庄原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804.08元,由第三人江西上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生效后,如未按期履行义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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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7
3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2014)浙金民终字第963号
上诉人
-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本院予以免收。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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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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