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履行情况 | 立案文号 | 立案日期 | 执行依据文号 | 执行法院 |
---|
1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104执7656号 | 2023-08-04 | (2023)豫0104民初4081号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2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1302执2760号 | 2023-06-02 | (2022)豫1302民初7383号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3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1302执2762号 | 2023-06-02 | (2022)豫1302民初7382号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4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1302执2761号 | 2023-06-02 | (2022)豫1302民初7380号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5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1302执2622号 | 2023-05-26 | (2022)豫1302民初7379号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6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3)豫0191执7561号 | 2023-05-08 | (2022)豫0191民初27300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7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全部未履行 | (2022)豫0191执13248号 | 2022-10-14 | (2022)豫0191民初9588号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序号 | 执行标的(元) | 案号 | 执行法院 | 立案日期 |
---|
1 | 251200 | (2024)豫0303执1119号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4-04-19 |
2 | 27468904 | (2024)豫1391执659号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15 |
3 | 410628 | (2024)豫1391执487号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15 |
4 | 150000 | (2024)豫1391执262号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2-02 |
5 | 549899 | (2024)苏1003执恢99号 |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 2024-01-22 |
6 | 536521 | (2024)豫1391执148号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17 |
7 | 250000 | (2024)豫1391执91号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1-09 |
8 | 91938 | (2023)豫1391执2517号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2-28 |
9 | 190416 | (2023)豫1391执2503号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2-27 |
10 | 500000 | (2023)豫1391执2493号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2-26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
1 | 票据纠纷 | (2022)苏1003民初8670号 | 被告 | 原告: 邗江区诺通建材总汇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珺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晶极置业有限公司,扬州溉其商贸有限公司 | 500000 | 被告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珺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晶极置业有限公司、扬州溉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邗江区诺通建材总汇票据款25万元及利息(以25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50元,保全费177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420元,由被告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珺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晶极置业有限公司、扬州溉其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30 |
2 | -- | (2022)苏1003民初8631号 | 被告 | 原告: 邗江区诺通建材总汇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重庆宝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溉其商贸有限公司 | 250000 | 被告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重庆宝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溉其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邗江区诺通建材总汇票据款25万元及利息(以25万元为基数,自2021年4月26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市场贷款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50元,公告费600元,保全费1770元,合计7420元,由被告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深圳恒大材料设备有限公司、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重庆宝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扬州溉其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12-27 |
3 | -- | (2022)鲁0702民初4354号 | 被告 | 原告: 山东鑫达鲁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128500.48 | 被告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山东鑫达鲁鑫防水材料有限公司货款128500.48元及违约金(全部违约金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其中以118382.87元为基数部分,自2021年4月10日起算;其中以10117.61元为基数部分,自2022年1月14日起算)。如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70元,减半收取1435元,由被告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 ...更多 | 2022-11-29 |
4 | 合同纠纷 | (2022)鲁1581民初2847号 | 被告 | 原告: 临清市大辛庄仁和万鑫机床加工部 被告: 聊城市九众商贸有限公司,上海珺悦商贸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郑州有限公司 | -- | 恒大地产集团郑州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管辖。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22-07-18 |
5 | 其他 | (2022)粤0103民初9159号 | 被告 | 原告: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30401.43 | 一、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支付票据金额30401.43元;二、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30401.4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的标准,自2022年3月8日起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三、驳回原告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82.5元,由被告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2-04-27 |
6 | 票据纠纷 | (2022)鲁0305民初1344号之一 | 第三人 | 原告: 淄博方舟塑胶有限公司 被告: 淄博锦翔建材物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亿悦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波阿斯科技产业有限公司,重庆鑫义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苏州飞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普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上海普颗材料有限公司,莘县宇嘉商贸有限公司 | -- |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更多 | 2022-04-15 |
7 | 票据纠纷 | (2022)鲁1725民初1108号 | 被告 | 原告: 郓城月娟建筑建材销售门市部 被告: 菏泽雅信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富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平县聪富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爱之泉商贸有限公司,吕梁市宁亿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 | 本案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2022-03-17 |
8 | 其他 | (2022)豫13民辖终27号 | 上诉人 | - | --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2022-03-03 |
9 | 其他 | (2021)豫1391民初3048号 | 被告 | 原告: 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356697.41 | 一、被告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356097.41元及利息(其中,未付工程款及履约保证金部分的利息应以217326.93元为基数,自工程交付之日即2017年9月1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质保金部分的利息应以138770.48为基数,自2019年10月15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河南省豫龙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641.5元,保全费1723.5元,保全保险费600元,由被告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以上诉法院生效判决为准),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2-01-25 |
10 | 票据纠纷 | (2022)鲁1725民初442号 | 被告 | 原告: 郓城月娟建筑建材销售门市部 被告: 菏泽雅信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富硒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安平县聪富商贸有限公司,石家庄爱之泉商贸有限公司,吕梁市宁亿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 | 本案按郓城月娟建筑建材销售门市部撤回起诉处理 | 2022-01-21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
1 | 裁判文书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3-10-24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河南汇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洛阳市西工区人民法院 | 2023-07-27 | |
3 | 地方法院公告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青岛永翼物流有限公司、芜湖市云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林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泉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7-18 | |
4 | 地方法院公告 | 票据纠纷 | 山西清尘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3-05-09 | |
5 | 地方法院公告 | 票据纠纷 | 重庆康莱园林有限公司、合肥浩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武汉鑫咖瑞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3-05-09 | |
6 | 地方法院公告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南阳市聚康弘商贸有限公司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023-04-28 | |
7 | 地方法院公告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芜湖市云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河南林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4-13 | |
8 | 地方法院公告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深圳市金力润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12 | |
9 | 地方法院公告 | 民事判决 | (2022)粤01民终25680号之一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4-06 | |
10 | 地方法院公告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山西清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裕联辉贸易有限公司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2-24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
1 | -- | -- | 被告 | 原告: 武汉蓝盾门业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5-16 | |
2 | -- | --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4-23 | |
3 | -- | (2024)豫1391民初1347号 | 被告 | 原告: 青岛海尔智慧楼宇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3-28 | |
4 | -- | -- | 被告 | 原告: 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5 | -- | -- | 被告 | 原告: 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4-02-27 | |
6 | 排除妨害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T某某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 2023-12-07 | |
7 | -- | -- | 被告 | 原告: H某某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28 | |
8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新乡市隆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2023-11-07 | |
9 | -- | (2023)苏0685民初5664号 | 被告 | 原告: 南通小蜻蜓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途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东生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南通鲲融贸易有限公司 | 海安县人民法院 | 2023-10-18 | |
10 | -- | (2023)苏0685民初5664号 | 被告 | 原告: 南通小蜻蜓贸易有限公司 被告: 南阳恒大置业有限公司,河南途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东生标识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南通鲲融贸易有限公司 | 海安县人民法院 | 2023-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