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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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2015)古民初字第687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H某某,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劳动服务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 | 20000 | 准许原告S某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150元,由原告S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