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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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见处罚结果 | 常州市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扬尘污染一案,本局于2015年12月24日立案查处。经查实:2015年11月14日10时许,常州市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在为诸暨剧院工地运送铝板过程中,进出工程车辆未经冲洗,轮胎带泥上路,导致泥砂渣土等建筑垃圾抛洒滴漏于工地出口处及东二路沿线,造成扬尘污染。以上事实有勘查笔录、谈话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2016年1月11日,本局向被处罚人送达了诸行执罚先告字[2015]第13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局认为:被处罚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被处罚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被处罚人应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履行本处罚决定。[罚款缴纳地址:诸暨农商银行营业部(诸暨大酒店对面),帐户:诸暨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帐号:201000082497815007301]。被处罚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诸暨市人民政府或绍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诸暨市人民法院起诉。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更多 | 10000 | 市城管执法局 | 2016-01-15 | 诸行执罚决字〔2016〕第1号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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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苏0411民初6019号 | 原告 | 原告: 常州市后肖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添晋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2024-08-02 | |
2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2023)苏0411民初8659号 | 原告 | 原告: 常州市后肖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2023-10-16 | |
3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2023)苏0411民初8659号 | 原告 | 原告: 常州市后肖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2023-10-16 | |
4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2)粤0112民初19415号 | 原告 | 原告: 常州市后肖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恒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上海鹤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凌宾门窗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7-20 | |
5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3)苏0411民初3181号 | 原告 | 原告: 常州市后肖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远程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6-28 | |
6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3)苏0411民初4067号 | 原告 | 原告: 常州市后肖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市道六视觉文化有限公司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6-20 | |
7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2022)粤0112民初19415号 | 原告 | 原告: 常州市后肖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宁波恒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高科幕墙门窗有限公司,上海鹤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凌宾门窗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5-15 | |
8 | 承揽合同纠纷 | (2023)苏0411民初3181号 | 原告 | 原告: 常州市后肖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上海远程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5-11 | |
9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3)苏0411民初443号 | 原告 | 原告: 常州市后肖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苏州市道六视觉文化有限公司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2-14 | |
10 | 定作合同纠纷 | (2023)苏0411民初440号 | 原告 | 原告: 常州市后肖金鸿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被告: 南京黎华铝业工程有限公司 |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 2023-0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