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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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3)浙0203民初390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 | -- | 一、被告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提供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自2019年3月14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理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L某某查阅、摘抄;上述查阅、摘抄地点在被告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住所地(实际经营地)内;时间不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在原告L某某在场的情况下,其有权委托1至2名会计师辅助查阅上述材料。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被告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义务的,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据情节限制义务人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征信机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更多 | 2023-06-19 |
2 |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 (2018)浙0203民初1349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 | 11200 | 一、被告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L某某提供被告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自2009年12月31日起至今的理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供原告L某某查阅,查阅在被告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住所地内于十五日内完成。
二、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被告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判决生效后,义务人应在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如义务人不履行本判决确定义务的,权利人可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期间人民法院有权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搜查、拍卖、变卖义务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依据情节限制义务人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征信机构,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对拒不履行的义务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页无正文) ...更多 | 2019-03-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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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2023)浙02民终3553号 | 被上诉人 | -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7-26 | |
2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2023)浙0203民初390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23-06-07 | |
3 | 股东知情权纠纷 | (2018)浙0203民初1349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19-01-10 | |
4 | -- | (2018)浙0203民初13499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宁波市海曙区沁怡安养院 |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 2018-1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