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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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1)赣0732民初93号 | 原告 | 原告: 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 | 准许原告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原告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21-01-29 |
2 | 其他 | (2019)赣07行终401号 | 上诉人 | - | 100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9-07-31 |
3 | 合同纠纷 | (2006)兴民二初字第108号 | 原告 | 原告: 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兴国县斌杰食品有限公司,L某某 | 6897 | 一、被告L某某偿付原告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餐费、住宿费计币6691元;二、被告兴国县斌杰食品有限公司不负本案的民事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所涉执行内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278元,实际支出费206元,共计人民币484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L某某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06-03-09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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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劳动争议 | (2021)赣0732民初93号 | 原告 | 原告: 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兴国县人民法院 | 2021-01-18 | |
2 | 其他 | (2019)赣07行终401号 | 上诉人 | - |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