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华东民营企业
黄九华
91360732160769839M
1050万元人民币
-
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城郊北路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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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经营实力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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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背景

严重行政处罚 0

行政处罚 0

业务往来风险 0

经营异常 0

失信被执行人 0

被执行人 0

信用中国 0

裁判文书 3

法院公告 0

开庭公告 2

裁判文书 3

序号
案由
执行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案件金额(元)
判决结果
判决日期
1
劳动争议
(2021)赣0732民初93号
原告
原告:
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
准许原告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元,原告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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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
2
其他
(2019)赣07行终401号
上诉人
-
10000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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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31
3
合同纠纷
(2006)兴民二初字第108号
原告
原告:
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兴国县斌杰食品有限公司,L某某
6897
一、被告L某某偿付原告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餐费、住宿费计币6691元;二、被告兴国县斌杰食品有限公司不负本案的民事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案所涉执行内容,限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278元,实际支出费206元,共计人民币484元,原告已预缴,由被告L某某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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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9

开庭公告 2

序号
案由
案号
身份
当事人
法庭
开庭日期
操作
1
劳动争议
(2021)赣0732民初93号
原告
原告:
兴国县品禄园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
L某某
兴国县人民法院
2021-01-18
2
其他
(2019)赣07行终401号
上诉人
-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07-24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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