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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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6202002270341 | 通知书 | 迁出登记 | 2015-01-19 | 2099-12-31 |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2 | 12202304110369 | 通知书 | 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章程备案 | 2015-01-19 | 2099-12-31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12202003230017 | 通知书 | 章程备案,住所(经营场所)变更 | 2015-01-19 | 2099-12-31 | 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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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2)粤0112民初30716号 | 被告 | 被告: 广州爱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627.6 | 被告广州爱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送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孙子雄支付2022年休息日的加班工资5627.6元;驳回原告孙子雄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广州爱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符合条件的二审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状中明确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被上诉人如不同意适用独任制,请于上诉答辩期间内书面向本院提出,未提出的,视为同意。 ...更多 | 2023-06-1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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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鄂01民终10301号 | 被上诉人 | - |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06-07 | |
2 | 劳动争议 | (2022)粤0112民初30716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广州爱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3-02-14 | |
3 | 劳动争议 | (2022)粤0112民初30716号 | 被告 | 原告: S某某 被告: 广州爱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2-12-13 | |
4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粤0112民初26947号 | 原告 | 原告: 广州爱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 广州旭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G某某,Z某某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 2022-0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