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原因 | 处罚结果 | 处罚金额(元) | 处罚机关 | 处罚日期 | 决定文书号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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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0年4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发现你公司沉沙池、调节池内部分未经处理的高浓度生产废水,分别通过池中与排水渠间的互通管道流入排水渠,并经入河排放口排入南浦溪。我局监测人员于下午15:40和16:36对入河排放口处进行采样,经南平市浦城环境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浦环监[2020]096号)和(浦环监[2020]097号)显示:你公司入河排放口所采水样化学需氧量分别为:466mg/L、258mg/L,氨氮分别为:28.72mg/L、18.74mg/L,超过《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21903-2008)表2中规定的化学需氧量100mg/L,氨氮25mg/L的排放标准。 ...更多 | 1.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整(300000元);2.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另行下文); | 300000 | -- | 2020-06-16 | 闽南环罚〔2020〕140号 |
序号 | 决定文书号 | 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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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外证字第【2015】0001号 | -- | 就业证延至2017年10月16号。 | -- | 2017-10-16 |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2 | 9135000061106015XU | 营业执照 |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兽药生产;兽药经营;饲料添加剂生产;药品批发;药品零售;食品添加剂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不含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检验检测服务;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有机肥料研发;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监测;水污染治理;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发酵过程优化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肥料销售;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更多 | 1995-08-24 | 2045-08-23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3 | ﹝2023﹞兽药经营证字13090700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经营许可证 | 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的经营非兽用生物制品类兽药_设立 | 2023-04-21 | 2028-04-20 |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 |
4 | 闽20230003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 | 福建省浦城县浦潭村大石溪56号:无菌原料药*** | 2023-03-16 | 2028-01-28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5 | D350722S2021-01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取水许可证 | 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的关于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延续﹝县级﹞的申请 | 2022-12-10 | 2027-12-31 | 浦城县水利局 | |
6 | 闽外证字第【2015】0001号 | -- | 就业证有效期延至2018年1月6号 | -- | 2018-01-06 | 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7 | 兽药经营证字13090700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经营许可证 | 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兽用生物制品 | 2023-09-25 | 2099-12-31 |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 |
8 | (2021)兽药生产证字13002号 | 批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生产许可证 | (2021)兽药生产证字13002号 | 2021-12-17 | 2026-12-16 |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 |
9 | 南环保审函﹝2019﹞107号 |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人用盐酸金霉素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根据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更多 | 2019-12-16 | 2099-12-31 |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
序号 | 案由 | 执行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案件金额(元) | 判决结果 | 判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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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 | (2022)闽07民终1201号 | 上诉人 | - | 251.71 | 一、撤销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2022)闽0722民初589号民事判决;
二、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杭州松庭能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1.71元;
三、驳回杭州松庭能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9470.88元,减半收取计4735.44元,由杭州松庭能源有限公司负担4733.34元,由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负担2.1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747.81元,由杭州松庭能源有限公司负担7743.27元,由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负担4.54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22-08-30 |
2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闽0722民初1953号 | 被告 | 原告: 江苏华粮机械有限公司 被告: 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 118200 | 准许原告江苏华粮机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664元,减半收取1332元,由原告江苏华粮机械有限公司承担 ...更多 | 2018-10-12 |
3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7)闽07民终503号 | 上诉人 | - | 13570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014元,由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7-05-25 |
4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7)闽0702民初334号 | 原告 | 原告: 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被告: 武夷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 135700 | 驳回原告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07元,由原告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7-03-06 |
5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6)闽0722执948号 | 申请人 | - | --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更多 | 2016-12-20 |
6 | 不当得利纠纷 | (2016)闽0722民初2167号 | 原告 | 原告: 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被告: 武夷隆鑫集团有限公司 | 16000 | 准许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为100元,由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负担。 ...更多 | 2016-12-19 |
7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6)闽07民终136号 | 上诉人 | - | 164850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597元,由上诉人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多 | 2016-07-18 |
8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5)浦民初字第668号 | 原告 | 原告: 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被告: 济南永登经贸有限公司 | 79100 | 被告济南永登经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支付货款791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自2014年1月16日起每月按逾期付款金额乘以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被告付清货款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777元,由被告济南永登经贸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11-24 |
9 | 侵权责任纠纷 | (2015)浦民初字第537号 | 被告 | 原告: L某某 被告: L某某,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隆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49702 | 一、被告L某某赔偿原告L某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司法鉴定费用、交通费共计210704.3元的80%,即168851元(取整数);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6000元,共计174851元(附赔偿清单),扣除已支付的10000元,被告L某某尚应支付赔偿款16485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
二、被告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对上述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驳回原告L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受理费5821元、公告费560元,共计6381元,由原告L某某承担2030元,被告L某某承担4351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更多 | 2015-09-24 |
10 | 其他 | (2015)浦民初字第595号 | 被告 | 原告: W某某 被告: 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浦城县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 -- | 准许原告W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W某某负担。 ...更多 | 2015-03-30 |
序号 | 公告类型 | 案由 | 当事人 | 公告法院 | 公告时间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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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裁判文书 | 买卖合同纠纷 | 济南永登经贸有限公司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16-03-16 | |
2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买卖合同纠纷 | 济南永登经贸有限公司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15-08-23 |
序号 | 案由 | 案号 | 身份 | 当事人 | 法庭 | 开庭日期 | 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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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2024)闽0722民初798号 | 被告 | 原告: 衢州市路丰物流有限公司 被告: 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4-06-19 | |
2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3)闽0722民初100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厦门中翌鑫劳务有限公司,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7-06 | |
3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3)闽0722民初100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厦门中翌鑫劳务有限公司,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7-06 | |
4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3)闽0722民初1006号 | 被告 | 原告: C某某 被告: 厦门中翌鑫劳务有限公司,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6-27 | |
5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3)闽0722民初2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浙江新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L某某,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C某某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4-20 | |
6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浙江新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L某某,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C某某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4-19 | |
7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闽0722民初463号 | 原告 | 原告: 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被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3-31 | |
8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3)闽0722民初2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浙江新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L某某,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3-13 | |
9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2023)闽0722民初22号 | 被告 | 原告: J某某,X某某 被告: 浙江新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L某某,L某某,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3-07 | |
10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 | 被告 | 原告: J某某 被告: 浙江新星机械工程有限公司,X某某,L某某,L某某,浦城正大生化有限公司 | 浦城县人民法院 | 2023-02-17 |